| 索引号 | 01525904-x/20260902-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市政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6-09-02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施甸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情况。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施甸县城西北施甸县至何元乡公路11km处的响山丫口,占地面积134亩,垃圾填埋场总库容为35万立方米,该场于2003年12月24日开工,2004年12月28日竣工,2005年7月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8月垃圾填埋场已填库容31.5万立方米,累计进场垃圾量22.05万吨,已停用。2023年5月对垃圾填埋场堆体进行分单元、阶梯整形,并通过膜覆盖进行雨污分流,增加垃圾填埋区域的安全性能,共铺膜2.25万平方米。
(二)渗滤液处理运营情况。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于2014年3月12日开工,2014年8月10日竣工验收,2015年1月26日开始运行至今,处理能力50吨/日。每个季度施甸县环境监测站对渗滤液进行监督性检测,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4月开始,与专业的监测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运行。目前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正常。
二、反馈问题
2024年5月9日—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8月20日向云南省反馈了“全省已停用的53座垃圾填埋场中仅8座完成封场”问题。施甸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已停用尚未完成正式封场的填埋场,需落实临时整治及封场相关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结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及省、市住建部门关于治理整改的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已停用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运营水平。
2.实施临时封场治理工程,落实堆体防雨膜铺设、截洪沟新建及修复、渗滤液收集池防雨膜修复等工程措施,完善雨污分流体系,消除场区环境安全隐患。
3.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填埋场安全及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编制出具正式风险评价报告,结合评估结果完善治理方案。
4.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安全环保的原则,统筹推进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开展竣工验收。
四、整改进展
(一)常态化运维管理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运营企业落实场区日常管护责任,开展场区杂草清理,保持场区环境整洁,加强对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维护和管理;二是渗滤液处理站动态监测系统已完成安装,实现与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系统运行正常;施甸县环境监测站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渗滤液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临时封场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1.项目承接落实。已签订工程承接协议,由施甸县乾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及配套服务工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临时治理工程与风险评估两大板块:临时治理包含堆体新增铺设防雨膜13700㎡;新建东边、北边截洪沟280米,疏通修复原有截洪沟80米;修复渗滤液收集池老化破损HDPE防雨防渗膜约100㎡。
2.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低风险,同步编制完成填埋场治理方案。
3.现场处置。已完成场区杂草清除,开展原有截洪沟疏通及新建截洪沟作业,增铺堆体防雨膜、修复渗滤液收集池膜体等施工内容。
五、下步工作计划
督促管护运营企业做好填埋场后期常态化巡查维护,持续保障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巩固督察整改成效。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