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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2-082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文号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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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策规定,结合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请社会各界、社会力量、各公司企业等有识之士到施甸考察指导,请广大关注关心养老事业发展的人民群众对《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本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内,期满后县民政局将按相关程序推进下一步工作。
联系方式:0875—8127224,电子邮箱:mzjdyj@163.com,信函地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振兴路16号施甸县民政局,邮编:678200。
附件:《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策规定,结合施甸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参与主体
1.主管部门:施甸县民政局。
2.项目单位:通过公开向社会选取有资质、有实力的单位建设。
3.投标对象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2)具有一定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
(3)拥有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配备标准。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年度审计报告。
(5)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玉湖巷以南。
3.项目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地,51.83亩。
4.建设性质:续建。
5.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通过招商引资,向上寻求支持,对县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未完成或未开工的建设内容尽快开工并完成,共涉及700个床位。同时,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以县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集机构养老、社会福利、社区养老、旅居养老、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为一体的专业化养老机构。
6.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556.81平方米(51.83亩),设计总建筑面积49259.15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已完成主体工程24632平方米(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荣军康复院、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住寝楼、儿童福利院、老年大学1—3层)及老年病医院综合楼承台浇筑;招商企业按政府规划投资续建主体工程24663.15平方米,完善政府投资主体工程装修、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及安装。
7.续建内容:企业投资续建分两期实施。
一期建设工程如下:
(1)主体工程
①老年大学(续建):4—7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2115平方米,含土建工程(主体结构4—7层)、室内给排水(含消防工程)、电气及暖通工程、装修及外墙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标识系统。
②原建筑(老年公寓、荣军康复院、社会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中心敬老院住寝楼)改造、装修工程20407平方米。包括室内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工程、室内改造及外墙装饰、防水工程、电梯安装、门窗安装等。
(2)附属工程
道路及场地硬化8960.39平方米,绿化18160.87平方米,门球场300平方米,连廊297.75平方米,配电房及水泵房410.40平方米,停车场(77个机动车,含3个无障碍停车位)及200个非机动车位,化粪池51.04平方米,围墙2587平方米,围栏204米,入口大门(含门卫室)2道,监控设备3套,及室外给水排水、消防、电气、照明等工程各1项。
(3)设备购置及安装
①设备购置主要为老年人、儿童日常生活起居、健身、康复用品等。包括:应急发电机组1套、防褥疮床垫(条纹式)646套、座便轮椅(AMW09)20个、座厕椅(CM02)20个、电动护理升降浴椅5套、家庭保健药箱100套、制氧机10台、直立提升机5台、弧形腹肌训练器20套、气血循环机16套、床646张、日用家具500套、厨房锅灶及用具10套、办公设备1项。
②购置安装医疗、护理设备基本设备1项、病房单元设备1项、诊疗设备1项。
二期建设工程如下:
(1)主体工程
老年病医院综合楼:框剪结构13层、局部10层,总建筑面积为19936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电气及暖通工程、装修及外墙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标识系统。
经营性养老综合楼:2层框架结构,8幢,总建筑面积1904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电气及暖通工程、装修及外墙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标识系统。
(3)设备购置及安装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护理设备、医疗设备等。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567.52万元。其中:施甸县民政局已完成投资5755.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43%;续建投资18812.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76%,其中一期(续建)工程投资9730.29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200.00万元)、二期(续建)工程投资9082.22万元。
二、建设运营方案
根据云南汇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公建民营”属于国家建设福利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所采取的常规做法,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较为常见,也越来越被市民接受。这类养老机构将“公建”与“民营”的优势互补,能够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政府能够施加一定的干预和影响,使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根据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现实情况,结合目前施甸县财力情况,本项目(一期)推荐采用“公建民营”的运营模式;(二期)由招商引资入驻企业根据意愿投资建设,建议采用“民建民营”的运营模式。
三、运营期限及相关投资细则
意向企业与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后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商谈。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
成立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后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招商、招标、洽谈、协议签订、协助企业建设运营等。
(二)公众参与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取下列方式:
1.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将决策事项、依据、说明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2.采取实地调查、书面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3.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
(三)专家论证
对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投资运营和公建民营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和执行成本控制等内容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后,参与论证的专家或者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当及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并对意见的专业性、技术性负责。
(四)风险评估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步骤与方法等;
2.采取公示、舆情跟踪、抽样检查、重点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3.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4.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确定为无、小、中、大四个风险等级;
5.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五)合法性审查
经本级政府合法性审查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人民政府讨论决定。
(六)集体讨论决定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七)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招标公告,并组织招标工作。
(八)签订协议
根据招标结果签订《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运营协议》和《施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协议》。
(九)资产移交
(十)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