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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515005
标    题 个人工伤伤残补助未划拨
姓名 段**
写信时间 2022年05月15日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县公安局的民警,2019年4月18日因公受伤,保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1年7月26日鉴定为伤残五级,县人社局于2021年12月份按程序将118372.50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划拨到县公安局的财政代管账户,该笔资金至今5个月了都没有划拨到公安局账户转给我,多次问询我局警务保障室均答复“财政没有划拨”、“没钱”……咨询下,是我局财务人员未到贵单位办理?还是施甸这样一个已经脱贫摘帽的县还是穷到连残疾人的个人补助都需要统筹?还要统筹使用多久?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段晓刚个人工伤伤残补助未划拨信访事项的回复

 

段晓刚同志:

关于你的涉及的个人工伤伤残补助未划拨的信访事项,施甸县财政局接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了人社局及公安局的相关财务人员,经过情况核实现将结果告知与你:

1.县人社局2021年12月2日按程序将118372.50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划拨到县公安局的财政代管账户

2.公安局财务没来找过国库说用钱的事,由于今年换系统,暂时还未申请拨付此笔资金。

 

 

                                      施甸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处理对象 施甸县财政局
处理时间 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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