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04-0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对施甸县人大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魏兴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及时兑付项目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下达老麦乡“四类对象”危房改造866.01万元,已拨付866.01万元,拨付率100%;下达“非四类”农危改造资金106万元,已拨付106万元,拨付率100%;下达人居环境提升示范点(示范村垃圾处理、示范村公厕建设、示范村污水治理)283.11万元未拨付;厨房建设、房心院心硬化、避雨遮风等涉农项目资金无上级专项资金,需要自筹。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资产等一系列措施,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兑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县财政局将一如既往的为各位代表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