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04-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对施甸县政协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杨黎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降低县城医院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城医院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根据《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停车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施发改发〔2024〕99号)文件要求,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调整了收费标准,并延长了免费停放时长。收费起步为原5元降至4元,免费停放时间为原30分钟延长至40分钟以上开始收费。
二、三家医院停车泊位收费具体分析情况
县人民医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项目):施甸县达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投标竞得县人民医院停车位25年特许经营权,该标的的成交总价为5203.6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正式收费。竞得特许经营权后公司以购买特许经营权向富滇银行施甸县支行申请贷款3500万元,年利率为4.8%,贷款期限20年,用人民医院1000个停车位进行质押,贷款于2024年7月投放,每年度需还本付息约220万元。由于医院干部职工停车不收费及大量车辆拥入医院外路边停放,车辆外流停放较为严重,县人民医院停车位年收费每年仅约62万元,停车收费远达不到银行预期核算,还本付息资金缺口大。目前,有收费人员8人,合计每月支出工资17931元。
县中医医院:平均每月收费约11000元,其中40%交还医院,剩余承担停车收费人员工资4266元、缴纳相关税费、电费、其他收费系统维护费及网络费等,已属于保本经营,无利润空间。现有收费人员2人,合计每月支出工资4266元。
妇幼保健院:近期平均每月收费约2100元,停车收费人员工资2133元、缴纳相关税费后,其他收费系统维护费和电费不核定的情况下还处于亏损状态。鉴于此情况,公司正在考虑暂停妇幼保健院的停车收费经营,交还医院进行管理。目前,有收费人员1人,每月支出工资2133元。
感谢您们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县国资委将一如既往的为各位委员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