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04-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对施甸县政协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43号提案的答复
蒋余璘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闲置国有房产土地化解企业债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以赴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摸清企业债务底数,坚持“盘清底数、严控增量、分类处置、以化促防”的原则。强化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持续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推动企业优化债务结构,加快融资平台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盘活处置国有资产
大力度盘活资产,积极主动缓释风险,全力盘活县内国有属性的房屋、铺面、土地等,做到应租尽租、应处置尽处置,形成政府有收益,企业能运营的局面,提高企业生产运营水平,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抓实县属企业经营平稳发展
通过全面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建设,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加大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
感谢您们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县财政局将一如既往的为各位委员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