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5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5年7月1日,保山优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向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3日受理,2025年7月9日办理完结。
经审核,保山优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未出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以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反映,联系电话:0875-303007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