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0801-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政府专题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文号 | 第18期 | 浏览量 | 0 |
2025年7月3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蕴德在保施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姚关出口收费站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施甸县姚关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许一斌,县财政局、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山市交通执法施甸大队、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姚关镇、保施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项目公司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施甸县姚关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强化施甸南部片区应急救援能力,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善洲林场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提升保施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交通执法、路面管护、应急救援和维护施甸县南部片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建设施甸县姚关小型消防救援站十分必要。
会议决定:一是保施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姚关出口收费站规划用于交警执法、交通执法的两幢业务用房,整合由交警、交通执法、消防救援三个部门共同使用,产权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规划建设的交通执法用房由交通执法、消防救援两个部门使用,交通执法使用面积是各楼层南部的三分之一,消防救援使用面积是各楼层北部的三分之二。根据现有力量进驻情况,可由消防救援先行全部或部分使用,待交通执法队伍进驻后腾退至满足交通执法部门使用需求。三是规划建设的交警业务用房,由交警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共同使用,其中消防救援部门的使用范围是在一楼建设的体能训练室。四是交警、交通执法、消防救援三个部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可共享共建会议室、食堂、训练场、职工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对使用频率不高的大会议室等场所可共用收费站的资源,避免多方建设,形成闲置浪费。
会议要求:一是各进驻单位既要统筹划分区域,还要满足各自的职责需要,确保不相互影响,确保各自工作安全。二是各进驻单位要加强团结协作,加强交流学习,打造施甸南部片区执法标兵,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