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8462715-0/2025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 公开目录 | 水环境质量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云环函﹝2021﹞545号),施甸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7日制定印发了《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施政规﹝2022﹞1号)。自印发实施以来,其有效期即将届满三年,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34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9日,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对《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施行效果、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开展综合评估。一致认为该《管理办法(试行)》合法性、合理性符合要求,具有较强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制定目的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运行维护内容设计科学,资金保障制度安排合理,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良好,仍有继续实施的必要,并对该《管理办法(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联系人:何忠云
电话:0875-3030318
电子邮箱:bssdhbj@163.com。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邮编:678200
附件:1.《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修改说明
2.《施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稿)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