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50529-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文号 | 浏览量 | 0 |
编报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编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5月2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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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兰溪路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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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 | 建设地点 | 水长乡、老麦乡、太平镇、仁和镇、木老元乡、甸阳镇、何元乡、万兴乡、旧城乡 | 建设单位 | 施甸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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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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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老麦乡、太平镇、仁和镇、木老元乡、甸阳镇、何元乡、万兴乡、旧城乡共9个乡镇。项目占地2.1807hm2,新建水处理厂共17座,提升改造水厂3座,扩建水厂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自然能提水泵站2座,新建水池8座。项目总投资7509.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01万元,占总投资的1.43%。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基建期环境管理 1.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及场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初期雨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装修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采取遮蔽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界设置围栏等措施,不得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4.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程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混凝土、废钢材、包装材料等,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厂不设置食堂,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水厂净水设备絮凝沉淀、反洗时产生的含泥废水,污泥干化池渗滤液及卫生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TN、SS、氯化物等。水厂净水设备絮凝沉淀、反洗时产生的含泥废水约343.08m3/d,沉淀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污泥干化池渗滤液约1.233t/d,收集后进入配水井与原水混合后经净水系统再次处理,不外排;卫生间废水约0.016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于耕地施肥。 2.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厂不设置食堂,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泥干化池、卫生间、消毒间产生的少量氯气、垃圾桶和化粪池产生的异味,主要成分为H2S、NH3、臭气、氯气等,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大气稀释扩散。环评分析,项目其余水厂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净水厂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强度值在70—75dB(A)之间。环评预测,在通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阻隔、绿化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王家田一体化水厂、椅子山一体化水厂、热水塘一体化水厂、老虎洞一体化水厂、万兴集镇水厂和万兴集镇人饮工程自然能提水泵站6个项目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老寨子、新寨、椅子山、热水塘和老虎洞5个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环评分析,由于其余水厂和泵站的规模、工艺、设备差异不大,其余水厂和泵站的昼夜间厂界噪声应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约65.791t/a,风干(含水率60%以下)后委托环保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约0.05t/a,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滤料和废超滤膜3年更换1次,废滤料约61.95t/3a,废超滤膜约4.26t/3a,更换后由厂家回收资源化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开展自主验收。 三、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动工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日常运行等监管工作。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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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
同意项目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