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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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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5081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5-08-18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酒房乡人民政府酒房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摆田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施水许可〔2025〕11号)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5812日向本机关提出酒房乡人民政府酒房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摆田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812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务局决定准予酒房乡人民政府酒房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摆田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酒房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老李火房、芦子场洼、秧草塘洼、大沟脚泉眼、河边,年取水量为5.5845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酒房村街子、一碗水、上下干塘、里额寨、里干山小组。

二、同意小寨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田坝山洼子、学校脚泉眼、祭龙洼,年取水量为2.847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小寨村团山、小寨一二、油寨小组。

三、同意里强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为围山脚泉眼,年取水量为1.0585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里强村火石地小组。

四、同意垭口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为围山脚泉眼,年取水量为0.8395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垭口村围山脚小组。

五、同意旧寨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滚坛洼、康家河,年取水量为2.847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旧寨村王家寨、上下旧寨小组。

六、同意坪子地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烂木桥洼、路水洼、磨房河、树根水,年取水量为5.621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坪子地村上下新寨、大水山大坪子、小田、烂泥塘小组。

七、同意梅子箐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出水洼、瓦厂泉眼、水冬瓜树脚、哨寨大龙、小坪子洼、田荞棚、大龙洞,年取水量为8.103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梅子箐村团山、垭口子、小地沟、哨寨、小坪子、蚂蝗水、摆奔龙塘小组。

八、同意摆田村村民委员会人饮工程取水地点分别为松林包、老熊洼、芦子场洼、冷水沟,年取水量为4.453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供水区域为摆田村清水塘、椿木树、芦子场、山头队小组。

九、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十、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十一、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施甸县水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