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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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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2-1-09_D/2016-072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7-27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施甸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解读

 

近日,施甸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施甸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着眼于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对2016年全县食品安全要点工作做出部署。该工作安排堪比食品安全领域的“1号文件”,现将《工作要点》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是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的第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全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69)制定《施甸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1.进一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工作。

2.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

3. 强化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等全程监管体系。

(二)强化体系建设,提升中监管能力

1. 推进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按“三定”方案配齐、配强乡(镇)监管所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快检设备,强化乡镇监管人员执法培训,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3. 加大检验检测和信息化建设力度。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按照“五统一”要求,依据职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4. 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长效机制。鼓励各乡(镇)申请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探索在旅游景区、农庄和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三)突出监管重点,保障食品。

1. 抓好源头管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宣传、培训及监管工作,监督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依标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3.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屠宰、白酒、食用油、粮食质量(学生粮)、学生营养餐等重点食品的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4.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重大案件,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挂牌督办

5. 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加强宣教培训,推进社会共治。 

1.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2.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职责,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监管部门与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沟通联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在学法普法、行业监管、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工作。

4.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修订完善《施甸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范有奖举报程序,提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