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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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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0-072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3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施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79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15个省选取了100个县,开展了为期1年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201912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了安排部署20191223日,省长阮成发主持召开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201912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正式印发实施2020527《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印发实施;202062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021号)印发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政府办公在全面总结施甸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征求部门、乡镇意见建议并合理采纳,结合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021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全县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工作任务

(一)坚持高标准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一是全面落实落细26个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县乡两级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三是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编制完成县乡两级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四是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工作。

(二)坚持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三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四是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五是关注政务舆情信息回应;六是完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七是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三)坚持全融合要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三是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坚持便民化要求,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坚持基层延伸要求,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四是加强监督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