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08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文号 | 施政任字〔2025〕11号 | 浏览量 | 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李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施委〔2025〕101号)要求,经中共施甸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 振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毅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尹学礼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老麦司法所所长职务;
沙云丰 任县司法局老麦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莫增强 任县司法局甸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何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姜文春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正高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云红金 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何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宏强 免去县第一完全中学副校长职务。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