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92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55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
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
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
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0月在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6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网上报名请登录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402779229@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下午17时30分。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10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赵星和 8121398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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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座机 | |||||
人大代表 (是/否) | ||||||
政协委员(是/否) | ||||||
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 ||||||
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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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施甸县县城规划区及仁和镇、姚关镇等12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施甸县(甸阳镇)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