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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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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41213-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发布日期 2024-12-13
文号 3号 浏览量 456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杨光明,联系电话:0875-8121202)

附:《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的

听证报告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家和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参加人

(一)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二)议地点: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1、听证主持人

徐忠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听证员(决策发言人)

杨阳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3、听证监察人

杨应雄  施甸县司法局 一级主任科员

李云生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负责人

4、听证会记录员

段熠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赵兴良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5、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姓 名

单位

职务(职称)

推荐单位

性别

代表类型

杨淑洲

施甸县人大常委会

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人大代表)

施甸县人大常委会

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殷绍刚

施甸县人大常委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施甸县人大常委会

男

李艳菲

施甸县政协

   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政协委员)

施甸县政协

女

杨尚斌

施甸县政协

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副主任(政协委员)

施甸县政协

男

李华山

瓦房村村民委员会

监委主任

仁和镇人民政府

男

群众代表

郭金进

热水塘村民委员会

村党总支书记

仁和镇人民政府

男

李琦

大竹蓬村村民委员会

村党总支副书记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杨建素

团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甸阳镇人民政府

女

苏守芳

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

副支书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杨金强

乌邑村村民委员会

村委委员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朱映霜

甸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副主任

甸阳镇人民政府

女

张凯

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张家社区小组长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李自邦

大寨村村民委员会

村副主任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苏华

幸福社区(小高层)居民委员会

社区主任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杨雄

甸阳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甸阳镇人民政府

男

乡(镇)代表

彭姝怡

仁和镇人民政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

仁和镇人民政府

女

杨俊

甸阳镇中心学校

中小学一级教师

施甸县教体局

男

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代表

蒋强

施甸县住建局

高级工程师

施甸县住建局

男

王会斌

施甸县住建局

工程师

施甸县住建局

男

艾 尖

云南舆图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云南舆图科技有限公司

男

张国东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工程师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男

苏 杰

施甸产业园区管委会

规划建设科科长

施甸产业园区管委会

男

政府、企业相关部门代表

李 杰

施甸县发改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甸县发改局

男

张志娟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综合办负责人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女

杨显军

施甸县交通局

规划股负责人

施甸县交通局

男

何茂革

施甸县水务局

工作人员

施甸县水务局

男

颜立波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副局长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女

李和麟

施甸县林草局

工作人员

施甸县林草局

男

杨 伟

施甸县教体局

工作人员

施甸县教体局

男

李应杭

施甸县卫健局

项目办负责人

施甸县卫健局

男

李月江

施甸县文旅局

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

施甸县文旅局

男

黄德才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农田股股长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男

杨元安

施甸县住建局

高级工程师

施甸县住建局

男

姚树勤

施甸县气象局

副局长

施甸县气象局

女

杨 杰

施甸县消防救援局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施甸县消防救援局

男

张满洲

施甸县地震局

监测预报股工作人员

施甸县地震局

男

赵海坤

施甸县民政局

二级主任科员

施甸县民政局

男

蔡金海

施甸县公安局

警务保障室主任

施甸县公安局

男

潘延娟

施甸县人社局

工作人员

施甸县人社局

女

饶流舟

施甸县应急局

副局长

施甸县应急局

男

段绍丽

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级主办

施甸县综合执法局

女

余正江

施甸县市场监督局

二级主办

施甸县市场监督局

男

李兴娟

乾源供水公司

副总经理

乾源供水公司

女

尹开越

广电公司

规划与运营维护部经理

广电公司

男

郭俊杰

电力公司

生产技术科科长

电力公司

男

王德烜

电信公司

施甸分公司网络分局长

电信公司

男

谢映龙

移动公司

施甸分公司建设事务

移动公司

男

何恩航

联通公司

建维部组长

联通公司

男

陈克伟

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人员

铁塔公司

男

吴明珠

鑫源公司

总经理

鑫源公司

女

5、听证旁听人

王莲红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段雨林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杨光明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陈  冬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杨  清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规划编制体现了依法依规的原则,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规划内容较为完善。

(二)规划建议重点考虑农村拆除重建等问题,随着人口自然增长,房屋老旧,群众拆除自建,新建愿望迫切,建议放开空间规划,准许农户拆除重建。

(三)建议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相对接,避免编制某个区域详细规划与总规时出现冲突。

(四)建议对全民关注的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施甸县示范小学留足发展空间,能够满足学生的文化娱乐要求。

(五)从规划的整体性来看,要统筹合理布局,进一步提升、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既要有足够的住宅空间保障居民居住舒适度,又要重视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停车场等的合理分布,让优质资源能够就近覆盖、惠及到更多群众;更要有现代化的商业区和产业拓展区,进一步增强县城持续发展活力。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遵循规划规则的基础上,增强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突出便民、利民、惠民、乐民需求,进一步优化、提升规划的精细度、精准度。

(七)本轮规划要更慎重、精准考虑更完美,尤其是要弥补当前县域功能不足问题,优化之前不合理的地方,对县城功能要多考虑连续性,如区块布局、现代汽车汽修产业,物流智能园区、新业态用地等。

(八)新建道路同时将电力、排污、通信、燃气等配套设施进行配备,避免后期各方建设导致道路重复开挖。

(九)建议在绿化设计中多采用本地树种,首先可节约投资,其次可保证成活率高,长势良好,达到好的绿化景观效果。

(十)向北继续建设北部新城,提升北部片区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的能级,延续并推进与仁和一体化发展的态势。

(十一)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绿线、蓝线等在内的“四线”管控规则,核实面积一致性。

(十二)进一步校核文本、数据准确性,完善文字表述,图文一致。

(十三)合理利用好土地资源,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产业园区工业用地供给全力加快县级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十四)本次规划能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战略,结合施甸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规合一的发展原则,科学制定施甸未来空间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的规划。

(十五)供地数据及农转用转用数据从系统导出核实。规划地类同步与国土空间规划地类衔接。

(十六)规划需充分考虑施甸县的地理、人口、经济等实际情况,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如商业区、住宅区、教育设施、工业区等,确保各区域之间的相互协调,避免功能冲突和资源浪费。

(十七)建议围绕路网、水网、电网、排水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全民健身存在的短板,提出针对性措施和用地安排。

(十八)风貌定位建议由“善洲故里、水墨施甸”调整为“水墨施甸、春润硒谷”一是突出施甸四季如春气候,二是突出施甸富硒产业培育,三是突出施甸水稻最佳繁育基地定位。

(十九)建议进一步复核相关数据正确性及上位规划的地类布局。传导好上位规划指标体系并落实好上位规划“一张图”管理的要求。

(二十)建议合理规划布局道路,施甸县高速路口应考虑调整增加分流道路,解决道路拥挤问题。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文本、图册中文字、数据表述错漏的地方,诸如地名、道路名等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由《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内容,均通过县级多层专家科学论证。

(三)针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教育、医疗等民生服务用地设施在规划上再优化和布局均衡,与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相适应,适应未来发展需求。

(四)对于群众提出的新增农村宅基地问题,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1)对于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2020年7月3日前已建成的村庄建设用地(城镇村属性为203)、近期无城市更新计划、符合总体规划和“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可在详细规划中适当原址保留农村宅基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布局农村宅基地,不再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有新增宅基地需求,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基础工作扎实,内容完整详尽,紧密贴合我县实际情况,并严格遵循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补充说明。其编制过程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定位精准,重点突出,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落实片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确保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顺利推进,同时为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提供依据。建设成为以综合旅游服务、现代商贸服务、民俗文化体验为主导的康养宜居城区。

听证会代表同意通过《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我局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按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批。

《施甸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一览表  

编号

      意见摘要

采纳情况

回复

1

解决农户拆除重建和新建问题。

不予采纳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1)对于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2020年7月3日前已建成的村庄建设用地(城镇村属性为203)、近期无城市更新计划、符合总体规划和“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可在详细规划中适当原址保留农村宅基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布局农村宅基地,不再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有新增宅基地需求,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

在静态交通板块中,规划停车场6个,是否包含大车停车场,如不包含则建议新增建设两个大车停车场。

已采纳

对本次详细规划的的6个停车场中的两处规划大车停车场,同时还在北部物流园区增加大车停车场。

3

绿地公园多设置于东城区,城西无公园。建议善洲大道以西配置至少两个绿地公园以增加居民休憩和健身之所。

已采纳

本次规划已在城西规划新增5块公园绿地,还增加了多处口袋公园解决城西公园绿地少的问题。

4

建议规划设置规模适中的自驾游营地。

已采纳

本次规划已新增文旅用地、公园绿地,自驾游营地可结合以上两种空间来设置,在专项规划中进行明确。

5

建议核实整套成果数据,出现前后不统一的情况

已采纳

结合征求意见要求,加强文本、图件校对并完善成果。

6

增加施甸县博物馆规划建设(p12)

不予采纳

没有相关立项依据,县城内已有多处场馆用地,后续可联合设施建设。

7

合理布局道路施甸县高速路口应考虑调整增加分流道路,解决道路拥挤问题

已采纳

落实总规要求规划新增道路优化完善

8

所有的教育和医疗都在往北边搬,南方的村民,家里没车的去个医院都往往比较困难,乌邑的学生都是在街道和示范小学就读,让学生自己去很远,父母接送,父母也得上班,公交车又来不到。

已采纳

依据总规传导考虑县城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次详细规划对公交车线路优化解决学生出行问题。

9

修建环城西路,示范小学,新交警大队路段,缓解示范小学接送孩子上下学交通压力。修建法院和仁和高速路口段道路,缓解,周五、周日、周一上下班交通压力。

已采纳

本次详细规划的道路交通规划以总规确定内容进行衔接,道路建设后能缓解和解决交通问题,河西道路建设后能缓解和解决交通问题。


10

风貌定位建议由“善洲故里、水墨施甸”调整为“水墨施甸、春润硒谷”一是突出施甸四季如春气候,二是突出施甸富硒产业培育,三是突出施甸水稻最佳繁育基地定位。

不予采纳

风貌定位以总规传导进行衔接,调整需进行多方论证。

11

建议围绕路网、水网、电网、排水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全民健身存在的短板,提出针对性措施和用地安排。

已采纳

本次详细规划已经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做了具体用地的安排。

12

《规划》第3页中明确,施甸县中心城区总体定位是“建设保山后花园”就要突出县城中心城区的特色特点,系统打造独具特色的“吃喝玩乐游购”周末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要加强餐饮服务等功能的配套、保障。

不予采纳

该定位由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


13

第 21页中“第四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建议县城建成区全部实行“完全雨污分流制”。

不予采纳

根据资料收集显示,中心城区新建区域按照完全雨污分流制建设排水管网;南部老城片区逐步由合流制过渡到完全雨污分流制。

14

请依据《保山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在编成果,中心城区预留县级中心机楼2处(用地代码1306)单个占地面积不小于 300平方米,调整详细用地方案。

已采纳

本次详细规划为总规确定内容,详规衔接总规进行优化。

15

规划编制单位《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为 2023年12月31日,建议更新新的证书。

已采纳

在文本城乡规划资质证书有延期说明,国土规划资质已更新为最新的有限期内的证书。

16

P8,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施甸县不涉及街道办事处,建议修改。文本中所有涉及街道办事处的均需修改。

已采纳

核实删除街道办事处,把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居委会。

17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厨余垃圾处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的垃圾处理一定更精细,目前垃圾未分类处理,厨余垃圾更是空白,需要引起重视。

已采纳

已在文本、说明书中进行补充垃圾分类的内容。

18

中心城区的城市色彩规划不明确,导致城市景观缺乏统一性和美感。

已采纳

在文本城市设计部分已经进行引导。

19

文本中第十四条用地布局(P6页)。(3)教育用地(0804)文本中中心城区规划教育用地面积为62.09公顷,包含特殊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疑问一:既然是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那么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并不在中心城区内,用地指标是否纳入该规划。疑问二:特殊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之和为66.54公顷与文本中的62.09公顷不符,请核实(类似问题请逐一核实)。


已采纳

本轮详细规划中不涉及新建职业中学教育用地,职业中学不在规划范围内指标也不纳入该规划。涉及的数据问题已核实修改完善。


20

文文本中第二十七条 区域级(15分钟生活圈、县级)公共服务设施(P11--P12页)。表 7-1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教育设施一项中:甸阳镇人民幼儿园、仁和镇三星小学、原罗街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施甸县甸阳镇人民小学、仁和镇三星幼儿园建设状态应为现状保留;施甸县示范小学、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名称后加(新校区),建设状态应为现状保留;大楼实验中学(甸阳镇中心小学)拆分为两行,一行为施甸县大楼中学,建设状态为改扩建,一行为甸阳镇中心小学,建设状态为现状保留;幼儿园名称后加(小区配建)甸阳镇沙坝小学建设状态为改扩建。


已采纳

已一一核对教育设施的建设状态,按意见建议要求修改完善。

21

文本中第三十一条 教育设施布局(P14--P15页)。一是请结合第十四条用地布局核实修改第一段中心城区规划教育用地各项面积。二是第二段第一句后面描述建议核实修改为:规划保留高中1所即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新校址;规划保留并改扩建初级中学1所即施甸县大楼中学;规划设置小学6所,其中保留现状的甸阳镇中心小学、甸阳镇人民小学、仁和镇三星小学、县示范小学新校区,扩建甸阳镇沙坝小学,中心城区南部选址新建城南小学一所;规划设置幼儿园7所,保留现状的施甸县幼儿园、施甸县街道幼儿园、施甸县第三幼儿园、施甸县仁和镇三星幼儿园。选址新建施甸县第二幼儿园、施甸县第四幼儿园、施甸县城西综合幼儿园施甸县城南幼儿园,以及利用原教师进修学校改建后作为施甸县幼儿园分园;县示范小学老校址进行土地开发,县第一完全中学老校址规划为商业地块,县特殊教育学校搬迁至仁和镇职教园区域。三是以下6小点具体内容参照修改后的第二段以及修改后的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进行修改完善。


已采纳

已采纳,(落实县级总规,南部选址新建城南小学一所为沙坝小学扩建,没有施甸县第四幼儿园、施甸县城南幼儿园选址,详规不予增加)文本已改为“规划保留高中1所即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新校址;规划保留并改扩建初级中学1所即施甸县大楼中学;规划设置小学5所,其中保留现状的甸阳镇中心小学、甸阳镇人民小学、仁和镇三星小学、县示范小学新校区,扩建甸阳镇沙坝小学;规划设置幼儿园10所,保留现状的施甸县人民幼儿园、原罗街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施甸县幼儿园、甸阳镇街道幼儿园、施甸县仁和镇三星幼儿园;选址新建施甸县第二幼儿园、施甸县城西综合幼儿园、幼儿园(小区配建),以及利用原教师进修学校改建后作为施甸县幼儿园分园;县示范小学老校址进行土地开发,县第一完全中学老校址规划为商业地块,县特殊教育学校搬迁至仁和镇职教园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