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329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五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五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钢筋加工场、施工平台、施工便道、驻地、碎石加工场、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芭蕉林小组、四争地小组;大田坝村委会大汪塘小组、杆子把小组、龙兴小组、丫口田小组;旧城村委会赧空小组、双龙小组;新街村委会新联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3201公顷,其中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芭蕉林小组集体林地0.3061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0.9809公顷,大田坝村委会大汪塘小组集体林地1.7760公顷、杆子把小组集体林地0.6177公顷、龙兴小组集体林地1.1976公顷、丫口田小组集体林地0.3637公顷,旧城村委会赧空小组集体林地1.3581公顷、双龙小组集体林地0.0472公顷,新街村委会新联小组集体林地2.672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五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403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人工,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云南松、西南桦、柚木,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芭蕉林小组集体林地0.3061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0.9809公顷,大田坝村委会大汪塘小组集体林地1.7760公顷、杆子把小组集体林地0.6177公顷、龙兴小组集体林地1.1976公顷、丫口田小组集体林地0.3637公顷,旧城村委会赧空小组集体林地1.3581公顷、双龙小组集体林地0.0472公顷,新街村委会新联小组集体林地2.672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