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32901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
文号 | 施林草审批〔2021〕6号 | 浏览量 | 11 |
施林草审批〔2021〕6号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银川村银川水库坝基至大南村一组白坟山森林防火通道使用林地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银川村银川水库坝基至大南村一组白坟山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2.5981公顷(防护林林地0.0416公顷、用材林林地0.4681公顷、其他林地2.0884公顷)。其中占用老麦乡老麦村委会白邑三组集体林地0.1975公顷、白邑五组集体林地0.0952公顷、白邑一组集体林地0.1101公顷;由旺镇银川村委会小保汤组集体林地0.2342公顷、大南村一组集体林地0.0416公顷、街子组集体林地0.3324公顷、大南村三组集体林地0.1633公顷、大南村二组集体林地0.3742公顷,源珠村委会源珠二组集体林地0.7339公顷,常村村委会田心一组集体林地0.3157公顷。
二、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可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严禁将森林防火通道改为其他用途。
五、自觉接受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全程跟踪检查。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4日
抄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老麦乡林业工作站、由旺镇林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