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5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文号 | 浏览量 | 8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甸阳镇大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气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甸阳镇大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砖混业务用房、绿化及附属工程、硬化场地、作业平台、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花山。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占用林地0.1355公顷,其中占用甸阳镇大寨村花山一组集体林地0.1078公顷、花山二组集体林地0.0277公顷。范围详见《甸阳镇大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无林木蓄积,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桤木,龄组为幼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甸阳镇大寨村花山一组集体林地0.1078公顷、花山二组集体林地0.027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按(云自然资〔2020〕17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标准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