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8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十九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十九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堆料场、弃土场、施工平台、临时边坡防护、临时施工便道、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蒋家村委会蒋家寨组、王家寨组、新寨组;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和尚田小组、四争地小组、小中山小组,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上寨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2788公顷,其中甸阳镇蒋家村委会蒋家寨组集体林地0.6819公顷、王家寨组集体林地0.2320公顷、新寨组集体林地2.7106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和尚田小组集体林地0.6271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2.3083公顷、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1.1924公顷,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集体林地1.4899公顷;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366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十九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625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其他阔叶、华西南桦,龄组为初产期、中龄林、成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施甸县甸阳镇蒋家村委会蒋家寨组集体林地0.6819公顷、王家寨组集体林地0.2320公顷、新寨组集体林地2.7106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和尚田小组集体林地0.6271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2.3083公顷、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1.1924公顷,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集体林地1.4899公顷;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36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