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052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昌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高速公路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乡、木老元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林地12.2458公顷,占用摆榔乡大中村委会一碗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237公顷、楂子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1375公顷,尖山村委会尖山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886公顷、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4134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152公顷、鲁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9007公顷,木老元村委会旱谷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385公顷、下木老元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282公顷。范围详见《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60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水麻,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摆榔乡大中村委会一碗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237公顷、楂子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1375公顷,尖山村委会尖山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886公顷、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4134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152公顷、鲁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9007公顷,木老元村委会旱谷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385公顷、下木老元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28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与所涉及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及农户协商,本项目涉及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总计2129456.25元,其中:林地补偿费1252987.50元、林木补偿费568749.75元,安置补助费307719.00元,已全部兑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