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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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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3052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5-25
文号 浏览量 31
主题词 林业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昌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高速公路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乡、木老元乡境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林地12.2458公顷,占用摆榔乡大中村委会一碗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237公顷、楂子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1375公顷,尖山村委会尖山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886公顷、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4134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152公顷、鲁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9007公顷,木老元村委会旱谷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385公顷、下木老元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282公顷。范围详见《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使用林地现状图》。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60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水麻,龄组为林、中龄林。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摆榔乡大中村委会一碗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237公顷、楂子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1375公顷,尖山村委会尖山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886公顷、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4134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大平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152公顷、鲁一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9007公顷,木老元村委会旱谷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385公顷、下木老元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28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与所涉及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及农户协商,本项目涉及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总计2129456.25元,其中:林地补偿费1252987.50元、林木补偿费568749.75元,安置补助费307719.00元,已全部兑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512日至20235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3512

 


附件【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