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060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45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风吹山风电场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风吹山风电场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新建检修道路、改扩建检修道路、吊装平台、机位(机位范围内包括风机机位、箱变、及风机机位至箱变的检修道路)、渣场、施工便道、回车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善洲林场、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村委会和龙潭村委会境内。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风吹山风电场项目使用我县境内林地22.5521公顷。其中占用林地14.1560公顷,占用木老元乡哈寨村委会哈寨三组集体林地0.0005公顷、庄寨二组集体林地3.5173公顷、龙潭村姜寨二组集体林地3.9569公顷、麻场小组集体林地0.2288公顷、施甸县善州林场国有林地6.452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8.3961公顷。临时占用哈寨村委会庄寨二组集体林地1.7600公顷、龙潭村姜寨二组集体林地2.9640公顷、施甸县善州林场国有林地3.6721公顷。范围详见《风吹山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37立方米,其中永久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16立方米、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21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华山松、杂灌,龄组为近熟林、中龄林。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林地14.1560公顷,占用木老元乡哈寨村委会哈寨三组集体林地0.0005公顷、庄寨二组集体林地3.5173公顷、龙潭村姜寨二组集体林地3.9569公顷、麻场小组集体林地0.2288公顷、施甸县善州林场国有林地6.452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8.3961公顷,临时占用哈寨村委会庄寨二组集体林地1.7600公顷、龙潭村姜寨二组集体林地2.9640公顷、施甸县善州林场国有林地3.6721公顷。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的规定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