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0811-00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45 |
德兰线(施甸段)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德兰线(施甸段)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索道通道、临时堆料场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太平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德兰线(施甸段)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拟临时使用我县境内林地1.3066公顷。临时占用水长乡永保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0.7210公顷;太平镇兴华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0.5856公顷。范围详见《德兰线(施甸段)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71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华山松,龄组为近熟林、成熟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1.3066公顷,其中水长乡永保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0.7210公顷;太平镇兴华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0.585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用地单位承诺待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后,项目开工前及时足额兑付临时使用林地、林木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