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0811-0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甸阳镇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小区及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甸阳镇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小区及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小区及青储饲料加工。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同邑村民委员会(同邑四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甸阳镇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小区及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我县境内林地0.3333公顷。范围详见《甸阳镇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小区及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3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桤木,龄组为成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集体林地0.3333公顷,均为甸阳镇同邑村委会同邑四组。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壕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施甸县甸阳镇同邑村民委员会同邑四组农户协商签订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协议》补偿,租金费用为每年15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云南壕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农户每年一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