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5121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施甸县生猪提质育链示范建设项目(二期)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硕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生猪提质育链示范建设项目(二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出猪舍、分娩舍、管理用房、后备培育舍、配怀舍、淘汰舍、污水环保区、消毒通道、种猪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何元乡何元村上寨一组、上寨二组、何家寨小组、黑龙小组、平山头小组、张家寨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施甸县生猪提质育链示范建设项目(二期)拟使用施甸县何元乡境内林地13.8439公顷。其中:何元乡何元村民委员会何家寨小组集体林地2.7526公顷、黑龙小组集体林地3.1520公顷、平山头小组集体林地6.8031公顷、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0008公顷、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015公顷、张家寨一组1.1339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生猪提质育链示范建设项目(二期)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535.29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近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该项目拟占用何元乡何元村民委员会何家寨小组集体林地2.7526公顷、黑龙小组集体林地3.1520公顷、平山头小组集体林地6.8031公顷、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0008公顷、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015公顷、张家寨一组1.1339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50号)执行,施甸硕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