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90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体育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体育馆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体育馆、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善洲林场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善洲林场集体林地0.2843公顷。范围详见《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体育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30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华山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善洲林场集体林地0.2843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并按规定支付补偿费用,补偿费合计53010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