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44-4/202605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一、基础普惠类补贴(免申即享,户户可领)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必领)
•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且实际耕种的农民;土地流转的按合同约定,无约定优先补给实际种植者
• 全国标准:每亩90-150元,实行"一省一标、县域统一"
◦ 黄淮海主产区:河南132元/亩、山东130-150元/亩、河北110-130元/亩
◦ 东北产区:黑龙江75.73元/亩、吉林128元/亩、辽宁132元/亩(叠加黑土地保护补贴最高达300元/亩)
◦ 南方稻区:江西112元/亩、湖南110元/亩、广东111.8元/亩
◦ 中西部普通产区:四川、湖北、安徽等105-125元/亩
• 发放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主产区3-4月提前启动
• 禁止情形:抛荒1年以上、耕地改畜牧养殖/林地/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均不享受补贴
2.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资补贴)
• 补贴对象:当年实际种植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主粮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
• 全国标准:每亩30-80元,主产区普遍为50-60元,根据当年农资价格动态调整
• 申报时间:每年3-4月集中登记种植面积
• 发放时间:6月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步发放
• 注意:需主动申报,不申报不发放,村干部不会逐一通知
二、粮食生产专项补贴(种粮越多,补贴越多)
3.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
• 补贴对象: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种植玉米、大豆的农户;稻谷主产省种植稻谷的农户
• 补贴标准:
◦ 大豆:黑龙江约350.73元/亩、吉林320元/亩、辽宁300元/亩、内蒙古310元/亩(较2025年平均提高8%)
◦ 玉米:黑龙江16.73元/亩、吉林辽宁50-80元/亩、黄淮海和西北地区100-120元/亩
◦ 稻谷:早稻、中晚稻每亩100-150元,南方主产区统一发放
• 发放时间:大豆、玉米补贴7-11月分批发放;稻谷补贴10月底前全部到账
4.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 补贴对象: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支持规模种植户
• 全国基准:150元/亩,各地可叠加省级补贴
◦ 河南、山东、河北:200元/亩
◦ 吉林、内蒙古:200-250元/亩
◦ 山西部分地区:最高400元/亩
• 补贴用途:弥补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5. 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 补贴对象:承担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任务的主体,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
• 补贴标准:每亩15-20元
• 补贴用途:小麦生产中后期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保大穗、增粒重
6. 轮作休耕补助
• 补贴对象: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种植主体
• 重点区域:
◦ 东北地区:粮油轮作
◦ 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和小麦大豆(花生)年际轮作
◦ 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
• 补贴标准:轮作每亩150-300元,休耕每亩500-800元(各地不同)
三、农业生产支持类补贴
7.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实施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丘陵山区急需农机
• 补贴比例:一般机具30%-40%,重点机具最高50%
• 单台补贴上限:最高可达30万元(大型联合收割机等)
8.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 补贴用途: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重点推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粮食精量播种等
• 补贴标准:每亩50-100元,按服务面积计算
9. 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补贴对象:糖料蔗和天然橡胶种植主体、糖料蔗机收机手等
• 补贴用途:支持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联合机收;支持低产低质天然橡胶胶园更新优良品种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
• 补贴对象:农户个人、村集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 中央基础补助标准:
◦ 粮食主产省:新建项目每亩2400元,改造提升项目每亩2200元
◦ 其他地区:新建项目每亩2200元,改造提升项目每亩2000元
• 地方叠加:各地可根据财力增加配套资金,亩均最高可拿3000元
• 申报时间:每年10-12月申报下一年度项目
五、畜牧渔业类补贴
10. 强制扑杀补助
• 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 补贴用途: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的损失补偿
11. 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
• 补贴对象:按要求开展海洋捕捞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或标准化改造的船舶所有人
12. 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 补贴对象: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负责任捕捞制度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
13. 渔民减船转产补贴
• 补贴对象:按要求减船转产的海洋捕捞渔民
• 补贴用途:赎买渔船及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支持渔民转产就业
六、生态保护类补贴
14.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 实施范围:13个牧区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
• 补贴用途: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
• 补贴标准: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5元(全国基准)
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补贴范围: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包括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
• 补贴比例:
◦ 中央财政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
◦ 种植业保险:东部地区35%、中西部和东北地区45%
◦ 养殖业保险:东部地区40%、中西部和东北地区50%
• 重大利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及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全国全面实施
八、脱贫地区专项补贴
15. 跨省就业交通补助
• 补贴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就业人员
• 补贴标准:每年可安排一次往返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人
16. 雨露计划
• 补贴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成长劳动力
• 补贴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分学期发放
• 补贴期限:从入学开始至正常毕业
重要提醒
1. 资金发放:所有直接补贴资金均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2. 公开公示:所有补贴项目均需在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
3. 叠加享受:基础普惠类补贴与专项补贴可同时领取,互不冲突
4. 信息核实:如未收到补贴,可携带身份证、惠农卡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财政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