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5082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5-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乐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8日,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创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等。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业羽毛球教练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工作 地点 |
羽毛球 教练 | 负责公司羽毛球馆经营管理及培训相关工作 | 羽毛球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人 | 30岁以下 | 云南 施甸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至报考日期需满18周岁),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大学本科学历、羽毛球相关专业,须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和体育教师资格证之一;
4.2023年至2025年应届毕业生,从事过羽毛球培训者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专业与岗位对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体能素质,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
4.有吸毒行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薪资福利
(一)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国家法定假日、带薪婚假、产假等;
(四)内外培训等。
四、招聘流程
(一)投递简历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体育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等,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中指定的招聘邮箱投递电子简历,不接受现场投递。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通知后续考核时间,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5人及以上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按4:6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5人则直接进行面试。
(三)考核方式
1.笔试: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岗位操作技能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达2:1时,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核时间及成绩公布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09:00-11:00
面试时间:2025年8月25日下午15:00-16:00
成绩公布:最终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并到甸阳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体检及证明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和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国资委备案。
五、监督与回避
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的,必须主动申报回避。应聘人员舞弊等严重违纪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涉事考官及工作人员依规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国资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施甸县乐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严格保密。若应聘者被确定为初选对象,公司将及时通知其进入下一流程;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施甸县施孟公路东侧文化路南侧永观佳苑小区9幢四层
简历投递邮箱:sdxlcty@163.com
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8月24日16:00
报名咨询电话:13648825087,15887647711
举报投诉电话:县国资委0875-8123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