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50909-00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一、防汛救灾中的谣言类型
• 虚构数据型
捏造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数据。
• 旧闻翻炒型
修改灾害图文时间,当作近期事件扩散。
• 伪造救援型
虚构场景,冒用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
• 夸大其词型
对真实事件添油加醋,扰乱视听。
二、谣言的危害
01
对社会及公众影响
• 牵制社会注意力与救援资源,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生活秩序。
02
对防汛救灾工作影响
• 干扰救援部署,影响防汛救灾工作。
03
法律后果
• 造谣行为触犯法律,承担相应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关规定。
三、应对措施
01
权威部门
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以正视听。
02
网络平台
履行责任,加强审核,及时处理谣言。
03
网民受众
提升辨别能力,不信、不传未经证实信息,关注官方发布,学习识别谣言技巧。
网警普法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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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