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5-3/20260529-00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施甸县内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开展电商经营活动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补贴标准:择优认定优秀电商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 3 万元一次性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每人、每个项目仅限享受 1次。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满 6 个月以上、不超过 5 年,电商平台注册满 6 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 2 人及以上(含申报者本人)。
(三)独资企业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正常申请。
(六)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能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或群众增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未满 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失信、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渠道
全程线上自主申报,申请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指引提交材料办理业务。严禁先线下办理后线上补录,因补录无法录入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吸纳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就业人员身份证明;
5、经营数据材料:电商平台注册与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评分截图、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及进货凭证;
6、模式创新材料: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四、认定程序
(一)县级初审(7 月 31 日前完成)
县人社局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实地核查资格与材料真实性,核验原件,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现场走访情况表》,符合条件的项目于 7 月 31 日前推荐至市人社局。
(二)市级认定(9 月 30 日前完成)
市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认定,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扶持对象,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10 月底前完成)
公示无异议后 15 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拨付至申请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发放前,申请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就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不予发放。
五、后续服务
县人社局对补贴发放对象做好跟踪服务,发放后 12 个月内至少开展 1 次回访或指导,将回访资料录入系统;同步宣传创业政策,提供咨询、运营指导等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规范申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
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县人社局逐项核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
(三)严肃纪律追责
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全额追回补助资金;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控兑付时限
严格执行申报、初审、推荐、认定、拨付时限,确保 10 月底前完成资金兑付,提升政策落实质效。
七、业务咨询
咨询单位:施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5-30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