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19-12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 年摆榔乡尖山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摆榔乡人民政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 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9〕204 号)及《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请求给予安排2019年施甸县摆榔乡尖山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批复》(施开组〔2019〕文件— 2 —ZZ116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施甸县摆榔乡尖山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 50 万元(伍拾万元)下达给你乡。具体通知如下:1.资金使用范围。专项用于尖山安置点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2.加强资金管理。该项目不在项目库内,请你乡收文后尽快把该项目纳入项目库,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级审查,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使用好资金,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发挥资金效益。3.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据实填报绩效目标,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