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19-1209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甸县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要点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教体发〔2019〕1号)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教育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围绕“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目标,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着力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一)抓实控辍保学
1.围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目标,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2019年4月底以前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比对核实,确保在校和辍学学生“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2.深入落实县(市、区)长、乡(镇)长、村长和教育局长、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好辍学打工、早婚辍学等辍学现象,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个步骤”,对拒不履行法定责任且符合起诉条件的监护人,乡镇人民政府应全面提起诉讼。完善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办法,结合劝返复学的学生实际,采取因人施教,让他们留得住、学得好、有自信,确保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责任股室及学校:教育股、督导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时刻做好迎接国家复检准备工作,努力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股室及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加快 “全面改薄”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作,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任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部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硬件不达标,学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满足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
责任股室及学校:计财股(校建)、教育股(安全)、发展中心(电教),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二、扎实推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四)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程
继续加快县职教园区项目建设。落实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两后生”)到东部地区省(市)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应录尽录”,完成好市教育体育局下达东西协作招生任务。
责任股室及学校:教育股(职成教),县职中、县一中、二中、三中、各初级中学
(五)加快推普攻坚进程
继续实施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脱贫攻坚工程;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通过“语言扶贫APP”、集中培训、“小手拉大手,推普一起走”、结对帮扶、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快推进“直过民族”青壮年普通话培训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民汉双语教育,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普通话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股室及学校:发展中心(教研),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六)持续落实贫困学生资助
1.加强与扶贫部门和“扶贫大数据”的有机衔接,使用好教育扶贫数据管理系统,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动态调整数据对比机制,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手中。
2.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资助全覆盖”。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支持政策一段时间要稳定不变。
责任股室及学校:计财股(资助),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七)统筹推进其他教育扶贫工作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底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幼儿园。统筹抓好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信息化和高中教育等教育扶贫工作。
责任股室及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八)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的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股室及学校:党工委办、计财股(资助),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九)推进教育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教办发〔2018〕17号)各项部署,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治理责任、明确治理重点。
责任股室及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四、认真落实各级巡视巡察、考核、督导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十)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
各股室、学校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反馈问题,深入自查反思,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责任股室及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