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34-9/20251218-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施甸县审计局:
根据贵单位2024年12月2日下发的《施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施审征〔2024〕5号),报告共指出了施甸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需要我单位整改的2个方面5个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结合甸阳镇实际,现就审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作如下整改。
一、项目管理情况方面
(一)第1条工程价款不实
以上问题,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4日按要求整改完毕:一是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及结算审核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出具了《施甸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结算审核报告(二次复核)》(天一造价审字〔2025〕3号),审核最终审核结算价20883158.38元,较原审核结算价21233190.63元审减350032.25元;二是参建各方完善了《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二)第5条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
该问题我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项目财务管理方面
(一)第6条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该问题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4日按要求整改完毕,依据《施甸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结算审核报告(二次复核)》(天一造价审字〔2025〕3号)审核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
(二)第7条少计固定资产13490.63元
该问题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4日按要求整改完毕,将少计固定资产13490.63元计入固定资产。
(三)第8条待摊费用715760元未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该问题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4日按要求整改完毕,将待摊费用715763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