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30/2016-041216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3-09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办公楼装修、新建厕所),建设单位为:施甸县司法局,施工(承建)单位为:保山市三川装潢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已于2014年12月23日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施甸县司法局现向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保山市三川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以电话、书面或现场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异议,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 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7日。
联系电话:0875—8122141。
联系单位: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三楼。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9日
(本文来源:劳动保障监察股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sdrsj@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