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894-4-15_A/2016-1118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1-18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劳动就业
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

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

办理依据:《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1、申请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就业部门申请办理;2、就业部门进行系统办证核发;

申请对象:1、16周岁——60周岁(女55周岁、男60周岁)人员。2、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

一、新办人员所需材料。1、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高中以上的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二寸免冠照片两张。3、到就业部门领取城镇创业人员登记表并填写。

二、换证人员所需材料。1、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高中以上的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原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3、二寸免冠照片两张。4、到就业部门领取城镇创业人员登记表并填写。

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免费

不予办理理由:申请条件不符,材料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