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6-6/202512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文号 | 浏览量 | 58 |
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公告版)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隶属保山市。地理坐标东经:98°54′~99°21′;北纬24°16′~25°00′。东隔卡斯河,与昌宁县接壤;西以怒江为界,与龙陵县相望;南有勐波罗河,与永德县为邻。属于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格局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策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1677号)的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保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山水田园栖居宜人、历史文化独具魅力、开放创新动能强劲的绿美施甸,将施甸打造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目标,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引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体安排,是指导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本依据。规划范围包括施甸县全域国土空间,涉及5镇8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党的十九大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施甸县位于保山南部,是云南省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长期以来,受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下降,生态服务功能受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确定了行动纲领。施甸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实施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修复、公益林建设、河道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湿地与河(湖)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编制科学有效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是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国土空间承载能力、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的迫切时代需求和重要保障,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施甸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应当立足新时代形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满足以下要点:
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引领绿色发展新方向的指路灯。党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新任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新目标。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施甸位于保山市“一屏三带多点多廊”生态修复格局中,高黎贡山生态屏障、怒江生物廊道是保山市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怒江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修复任务,加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把握生态修复科学性、系统性,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地形复杂,地貌多样。施甸县地处横断山脉帚形山系中部山地峡谷区,地形窄长,地势北高南低,是狭长的盆地地形。平坝占总土地面积的4.50%,山地占95.50%,是典型的山区县。靠怒江东岸的山脉有两列:一列从北向南延伸,由大阱山、弥勒喜山、老坎山、董家山、五里凹山等组成;另一列从大亮山向北延伸,由木莲花山、大尖山、象山等组成。县城东北部的大水河头山,海拔2895.4m,是县境内最高点,东南部怒江河谷三江口,海拔560m,是县内最低点,相对高差达2335.4m。主要地貌单元有低山山地、凹陷盆地、岩溶盆地、丘陵、浸湿谷地、深切中山河谷、中切中山河谷等。区内的地貌划分为:构造侵蚀地貌、溶蚀侵蚀地貌、侵蚀堆积地貌3种地貌类型。
气候温润宜人。施甸县气候以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为主,属中亚热带气候。因山高谷深,垂直气候变化明显,海拔1400m以下的地区,平均气温18~22.5℃,年降雨量800~900毫米,属南亚热带气候;海拔1400~1700m的坝区及半山区气候湿热,年平均气温16~18℃,年降雨量900~1000㎜,属中亚热带气候;海拔1700m以上地区气温较低,年平均气温11~16℃,年降雨量1100~1400㎜。另一气候特征是四季不分明、干雨季明显。全年降雨集中在5~10月份,占全年降雨的82%,而11月份至次年4月份降雨偏少,仅占全年降雨的18%。
水系发达、河流纵错。施甸县域内大小河流共69条,其中有35条为季节性河流,均属怒江流域,境内大多数河流切割深、坡度大,属暴涨暴落型山区河流。全区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4.5343亿m3,其中地下水径流总量为4.886亿m3。
得天独厚,土壤丰富。施甸县土壤共有13个土类,28个亚类,69个土属,254个土种。耕地土壤中以水稻土和旱地红壤为主,全县土壤垂直分布明显,主要分属四个类型:高山土壤类型、中低山丘陵土壤类型、平坝土壤类型、低热河谷土壤类型。
植被花园、多样性丰富。受高原山地怒江断裂峡谷的影响,施甸县气候由于复杂多样的气候类型,温度垂直变化较明显,给多种植被的生长发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施甸县的森林植被大致可划分为热带、亚热带阔叶林、亚热带针阔叶林、中亚热带针叶林和常绿阔叶林(次生)和北亚热带针叶为主体的混交林四种植被类型,全县植被覆盖率44.5%。主要植被分布在海拔800m以下的低热河谷,代表植物为木棉、厚皮树、重阳木、偏叶榕、酸角、牛肋巴、虾子模、仙人掌、霸王鞭、扭黄茅稀树灌丛草坡,以禾本科草本占优势;海拔800—1400m地带,以圆柏为主体的针阔叶混交林为主。代表树种有圆柏、桤木、华山松、栎类、红木荷、桦木、滇楠等;灌木主要有水锦树、余甘子、柃木、大叶千斤拨、水红木等;草本主要有荩草、紫茎泽兰、旱茅、野枯草、龙胆草等;海拔1400—1600m区域,代表树种以圆柏、华山松为主体,有少量桤木、楸木、木荷等;灌木主要有金丝桃、白花杜鹃、水红木、三棵针、十大功劳、乌饭、火把果、香白珠等;草本主要有铁芒基、紫茎泽兰、白茅、旱茅、兰草、金发草、狼毒、蕨类等。1600—2000m区域,以圆柏、华山松为主体,有少量桤木、楸木、木荷等;灌木主要有水红木、水锦树、乌饭、甲醚、马桑、青香木、南烛、黄琐梅、三条筋等;草本主要有木绒、番白地榆、野棉花、龙胆草、重楼等。
生态区位重要。施甸县位于怒江流域,生态区位极重要。境内植被类型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在《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屏三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施甸县处于关键区域。
生物物种丰富。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南部,地处横断山脉南段,地质结构复杂,气候属于低纬高原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立体气候明显。这种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使其成为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地区。其生物多样性以其丰富性、特有性和珍稀性为显著特征。境内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高等植物超过千种,脊椎动物数百种,其中包括大量的昆虫、真菌和微生物等尚未被完全统计的物种。施甸是众多国家级保护物种的重要栖息地。已知分布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菲氏叶猴)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鬣羚、白鹇、红瘰疣螈等)数十种;同时生长着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云南红豆杉、长蕊木兰、桫椤等)多种。
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施甸县呈现出典型的“立体生态系统”格局,其巨大的海拔落差塑造了从干热河谷到高山草甸的完整垂直生态谱系。具体表现为:低海拔的怒江干热河谷雨林、广泛分布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大面积的人工云南松林、高海拔的四大山高山草甸,以及点缀其间的库塘湿地和农耕梯田。这种极其丰富的生态系统多样性,使其成为高黎贡山南延的重要生态屏障和众多珍稀动植物的关键栖息地,堪称一个微缩的“滇西生态博物馆”。
生态保护重要性高。施甸县生态保护价值极高,是高黎贡山世界级生物圈的关键延伸和滇西核心生态屏障。其拥有由干热河谷至高山草甸的完整垂直生态谱系,为菲氏叶猴、红豆杉等数十种国家级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核心栖息地。善洲林场5.6415万亩的人工林海更是中国生态修复的典范,标志着其从生态保护到成功实践的卓越成就,是极具价值的物种基因库和生态安全战略要地。
生态系统恢复力整体水平较高。生态系统具备完整的垂直谱系(从河谷至高山草甸)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基底。具备较强的物种交流和群落更新能力。尤为重要的是,以善洲林场为代表的重大生态修复成果,证明了其在人为科学干预下,生态系统能够实现从退化到高质量恢复的显著正向演替,展现出强大的自然恢复力和人工辅助恢复潜力,整体生态韧性卓越。
水资源总量丰富,时空分布不均。施甸县全县人均水资源量约为5800立方米,产水模数和人均水资源量在保山市均处于中上水平,但降水高度集中于雨季(5-10月),约占全年82%以上,且旱季水资源紧缺;西北部山区径流深大,水资源丰富,东南部河谷地区降水量少。
“十三五”期间通过大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森林抚育等重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累计完成营造林66.7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05万亩,封山育林17.05万亩,森林抚育13.5万亩,低效林改造13.1万亩。至201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从“十二五”末的50.03%上升到54.1%,森林总蓄积量705万m3。2019年以来,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80%以上。组织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9年完成防治面积2.8万亩,2020年完成防治面积1.2万亩。2019年至2020年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面积2.44万亩。
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将施甸县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94.58平方千米(59.1880万亩),占国土总面积20.2%。主要包含云南施甸善洲林场、蒋家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
善洲林场面积5.6415万亩,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主要植物有华山松、栎类、桤木、木荷、大树杜鹃、木莲、西南桦、核桃、云南樱花、杨梅、五角枫、香樟、鸡嗉子、滇润楠、南烛、十大功劳、桫椤、铁线蕨、贯众、肾蕨、虎头兰、春兰等,主要野生动物有麂子、野猪、刺猬、穿山甲、白鹇等。林场森林覆盖率达到了97%,成为姚关、酒房、旧城等周边地区重要的水源地。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具体管控要求按照国家、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施甸县的水土保持工作以“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为核心,结合生态修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实现了从“满山跑土跑水”到“层层梯田保土保水”的转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2019年,施甸县投入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2460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0公顷,年度退耕还林853公顷,改善了县域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全县山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以水土流失防治为主的怒江、施甸河、姚关河、勐波罗河、乌木龙河流域综合治理。
根据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施甸县主要河流和湖库水质持续向好。勐波罗河施甸段、施甸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保持100%。重点实施了姚关湿地、诸葛堰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例如,诸葛堰湿地通过清淤疏浚、地形改造、植被恢复等措施,修复湿地面积超过数百亩,有效提升了调蓄能力和净化功能。完成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长度数十公里,实施生态岸线改造、堤防建设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大幅增加,从源头上减少了入河湖的污染物。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配套管网不断完善,从末端有效削减了入河污染负荷。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制度;扎实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通过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矿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有效降低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治理成果显著。
通过实施“兴地睦边”“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累计新增耕地超过1万亩,确保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1个等级,粮食亩均产能提升10%—15%。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补充了耕地数量,更实现了耕地质量、农业效益、农民收入和生态环境的“多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和空间保障。
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8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升,“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成功打造了一批省级、市级美丽村庄和精品示范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持续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完成多条城市道路提升改造,打通“断头路”,城市路网更加畅通。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城市公园、绿道、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市民休闲空间持续拓展。施甸县通过系统性工程与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从“基础整治”到“品质提升”的跨越,农村更洁净宜居,城市更美丽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勐波罗河、姚关河、乌木龙河等重点河流湿地尚未建立健全保护机制,缺乏系统性管护措施。部分湿地生物多样性下降,湿地植被破坏、水质受影响等问题凸显。林草、湿地、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面临保护压力。湿地保护区建设有待完善,局部湿地生物多样性下降。
森林退化、道路切割导致豹猫、白鹇等旗舰物种栖息地呈斑块化分布,种群基因交流受阻;林下药用植物(如云南重楼)因过度采挖,资源储量持续下降。虽印支灰叶猴种群恢复至130只,但整体物种保护仍需强化。人工纯林占比过高,导致生物群落层次单一,传粉昆虫数量减少25%以上;紫茎泽兰入侵60%的林草地,通过化感作用抑制本土植物生长,破坏生态平衡。林分质量偏低且修复受阻:虽累计完成造林40余万亩,但退化林问题突出,人工纯林占比高、郁闭度不足,水源涵养能力较原生植被下降30%以上。耕地流出整治与“非粮化”政策实施后,新造林用地选择困难,且全县苗木培育产业“小散弱”,难以支撑规模化修复需求。
据水利部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施甸县仍是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根据保山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报告的结果,施甸县水土流失脆弱区面积48475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4.8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较高。特别是东部的坡耕地、陡坡垦殖区及石漠化区域,土壤瘠薄,生态退化风险高。施甸县地处亚热带地区,干湿季节分明,单点暴雨集中。这种气候条件使得雨季降雨时,降雨量远远大于入渗量,产生大量的地表径流,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源。同时,旱季土壤水分大量蒸发,使得土壤水分处于亏缺状况,给植被恢复带来了困难。其次是施甸县地形起伏不平,山地丘陵多,坡度大。这种地形使得水流速度加快,容易冲刷土地表层,加之土壤质地疏松,结构较差,抗冲抗蚀能力弱。在高温多雨条件下,土壤容易风化,遇水易分解,从而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全县土壤侵蚀程度呈增加趋势,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加大,治理任务艰巨。
三、石漠化防治体系不健全,治理成效反馈弱
我县石漠化防治体系还不完善,石漠化防治科技含量偏低,相关科技攻关研究较为薄弱;石漠化监测还不完善,尚缺乏具体针对石漠化治理工程的监测体系,无法及时掌握治理成效。受特殊的地形条件、气候条件影响,基岩出露浅,暴雨冲刷力强,大量的水土流失后岩石逐渐凸显裸露,呈现石漠化现象,生态修复难度大,存在潜在石漠化面积加大的风险。
根据《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共计138座,损毁面积152.48公顷。普遍存在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壤裸露、土地资源占用损毁和矿山地质灾害(含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体等)等问题,部分废弃矿山土壤层流失,生态服务功能丧失,而且矿山生态修复重建周期长、成效显现慢、后期管护难、成本高,矿山生态修复难度大。
农田生态系统以轻度退化为主,占农田生态系统面积的12.95%;中度、重度、极重度退化占农田生态系统面积的43.81%,在施甸县中,农田中度、重度、极重度退化占比较高。由于农药化肥施用、部分生活垃圾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陡坡耕地占比大,造成农田生态系统退化,生态服务功能不强。由于地势原因,水低田高,大部分需依靠蓄水工程和提水工程才能保证灌溉,耕地全部为中等地,耕地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零散居住的农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后排放,畜禽养殖粪便难以做到全面集中处理,对广泛分布在村落的沟渠、河流水体带来不同程度的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提升。
生态修复科学性、系统性不足,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认识不够深入,生态修复合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修复治理的体系和机制尚未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尚未完善。生态效益核算、生态补偿机制、绿色融资机制、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体制机制仍在探索。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价、预警和生物资源保护能力有待提升。
一、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新方向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三区四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初步形成。
作为改革先锋杨善洲的家乡,施甸县立足自身生态本底与发展实际,积极响应国家及省级生态战略部署。《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顶层设计文件相继印发实施,结合《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筑牢西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流域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明确了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与主要方向。这些政策文件为施甸县聚焦怒江流域生态治理、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核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精准指引了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实践路径。
二、国家重大战略创造新机遇
生态修复工作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全局。施甸县地处滇西边境山区,是衔接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节点,也是滇西片区联动发展的关键纽带。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施甸县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发展阶段正加速从“生存性需求”向“发展性需求”跨越。如今,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质、清洁的生态环境等优质公共生态产品,已成为广大群众日益迫切、愈发旺盛的核心需求,成为衡量生活品质的重要标尺。
施甸县优良的生态本底,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根基与独特优势。立足这一禀赋,生态修复的主要目标聚焦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供给优质生态产品:通过系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持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增强生态系统韧性,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良性转化;让良好生态环境既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的核心增长点,也成为展现施甸生态宜居、边境和美形象的关键发力点,为施甸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现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三、生态政策红利带来新契机
近年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低碳减排等制度不断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修复的责任主体,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保护修复的责任关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向激励型转变,拓宽了生态修复资金来源渠道。《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等一系列生态政策红利政策不断出台,进一步促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为施甸县生态修复工作带来新契机。
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新机遇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施甸县近年来十分重视林业发展,围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目标,重点实施森林增汇、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与融资模式三大示范工程。
五、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
施甸县地处滇西边境山区,作为保山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生态资源禀赋优越,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同时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屏障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但施甸县作为云南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追赶跨越阶段,对资源环境空间的合理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未来十五年,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等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的持续开展,将进一步增加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刚性需求,可能导致局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趋于紧张。加之县域内农业生产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城镇建设空间的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缓解,不合理的空间开发活动可能加剧生态系统的破碎化程度,削弱区域生态系统的调节、供给、支持等服务功能,使得保持经济较快增长与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探索一条契合施甸实际的生态价值转换路径,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施甸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大考验。
六、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不完善
新一轮机构改革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但目前部门分割现状仍未改变,合力尚未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之间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已有的相关生态修复项目大多数是以单个项目为主,项目实施的流程及标准也不统一,导致多部门管理出现修复项目碎片化,难以达到整体综合治理的效果。各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只是各司其职,未有效从全局的角度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推进,离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结合《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保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生态修复的要求,围绕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构建“三屏两带两心多廊”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碳汇能力,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生态基础。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摒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传统思维,根据生态系统退化、受损程度和自然恢复能力,遵循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和生态重塑等措施,恢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着眼于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遵循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全方位问题诊断、整体规划、系统修复。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各生态要素统筹治理,妥善处理保护和治理、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立足保山区域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定位,坚持实事求是,对生态系统进行全方位生态问题诊断,精准识别生态问题,因地制宜提出适宜的生态修复途径和措施。
坚持依法治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要素市场化机制等新路径,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滇西边陲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安全格局全面优化。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更加健康稳定;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退化耕地得到有效整治,乡村环境整洁有序,农业空间绿色高效;城市蓝绿网络基本完善,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生物廊道、绿色廊道、生态文化融合廊道完整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年底,着重抓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严重退化区等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核心生态问题,山水田园之城建设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年底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75%,森林蓄积量747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194.94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52.48公顷
到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为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生态基础。森林覆盖率达到56.7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提高65.71%以上,治理面积达651.62平方公里。
表 2-1 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体系表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35年 | 属性 |
1 | 生态质量类 | 森林覆盖率 | % | 56.75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 预期性 |
2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方米 | 0.07 | ≥0.07 | ≥0.09 | 预期性 | |
3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 | 80.05 | ≥85 | ≥87 | 预期性 | |
4 |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 |
%
|
5.13%
|
≥5.13%
|
≥5.13%
|
预期性
| |
5 | % | 90 | ≥90 | ≥90 | 预期性 | ||
6 | 水土保持率 | % | 65.71 | ≥68.48 | ≥73.18 | 预期性 | |
7 | 修复治理类 | 国土绿化面积 | 万公顷 | — | 0.02 | 0.11 | 预期性 |
8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万公顷 | — | 1.53 | 5.1 | 预期性 | |
9 | 石漠化治理面积 | 万公顷 | — | 0.15 | 0.5 | 预期性 | |
10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 公顷 | — | 50.03 | 152.48 | 预期性 | |
11 | 森林修复治理面积 | 公顷 | — | 636.17 | 1909 | 预期性 |
注:2025年、2035年数据均为累积数。
衔接保山市“一屏三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一屏三带多点多廊”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三屏两廊两心多通道”生态安全格局为基础,构建以重要生态屏障、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廊道为主体、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区域为支撑的施甸县“三屏两带两心多廊”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
三屏:怒江峡谷生态屏障、大亮山生态屏障、四大山生态屏障。以主要山体为生态屏障,推进水源地保护、天然公益林建设、栖息地生态修复,保护区域水资源、林草资源、生物资源。
两带:怒江流域生态修复带、勐波罗河流域生态修复带。生态廊带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连通性,重点加强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发挥维护流域地区生态安全的作用。
两心:蒋家寨水库生态核心、善洲林场生态保护核心。以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地为重要节点,持续推进生态保护。
多廊:即怒江生物廊道(施甸河生态廊道、乌木龙河生态廊道、旧寨河生态廊道)、姚关河生态廊道、芦子园河生态廊道、交通廊道、永昌生态文化廊道(南方丝绸之路)。
基于施甸县“三屏两带两心多廊”生态修复格局,延续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南部边境生态修复区)及市级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区、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2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以主要河流和主要山脉为基础单元,结合生态问题、生态功能类型和修复方向,施甸县生态修复沿用市级修复分区为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区、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2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
本区域包括姚关镇、摆榔乡、旧城乡、木老元乡、老麦乡共5个乡镇。
(一)区域概况
本区气候处于中亚热带与南亚热带的过渡地带,以低山河谷和盆地地貌为主,年均降水量大多在965~1350毫米之间。土壤主要有黄棕壤、黄壤、红壤、燥红土、赤红壤、紫色土、石灰土等。植被主要有季雨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等类型。区内主要为云南施甸善洲林场,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保护以重要、极重要区为主;生态系统质量以良和中为主;生态系统退化程度以中度和轻度为主;生态系统恢复力以强为主。
(二)主要生态问题
森林、草地原生生态系统存在退化现象,森林生态功能较弱,林分质量不高,森林保土蓄水能力低,生态系统不稳定,抵御外来入侵物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水土流失严重;生产、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缺乏生态缓冲带;区内局部生境退化、生境片段化破坏,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68个,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地损毁。
(三)主攻方向
推动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导向,全面开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实施国土绿化,退化林修复;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监测,防止有害物种入侵;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优化城市水网生态环境,提升岸线绿地覆盖面积,提升水生态生物多样性,完善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推进三类空间冲突区域生态缓冲带建设。
本区域包括甸阳镇、由旺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酒房乡、何元乡、水长乡共8个乡(镇、街道)。
(一)区域概况
本区气候属南亚热带、北热带、半干旱热带气候,高山,丘陵纵横交错,海拔高差较大,年均降水量大多在1100~1500毫米之间。有亚高山草甸土、暗棕壤、棕壤、黄棕壤、黄壤、红壤、燥红土、石灰土和紫红土9个土类,基本包括了从亚热带到寒温带的土壤类型。植被主要有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草丛与草甸等类型。区内主要为云南施甸善洲林场,分布有大树杜鹃、长蕊木兰、喜马拉雅红豆杉、滇桐、秃杉及白眉长臂猿、蜂猴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区内主要河流有施甸河等;生态保护以重要、极重要区为主;生态系统质量以良和中为主;生态系统退化程度以中度和轻度为主;生态系统恢复力为主。
(二)主要生态问题
以常绿阔叶林为主的原生生态系统存在退化现象,生态系统不稳定;森林生态功能较弱,林分质量不高,森林保土蓄水能力差,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白眉长臂猿、蜂猴、大树杜鹃、秃杉、滇桐等物种种群数量少且敏感度高,极小种群物种的生存受到威胁;区内局部生境退化、生境片段化破坏,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68个,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地损毁。
(三)主攻方向
实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育草,开展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大怒江中下游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实施陡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白眉长臂猿等野生动物廊道迁徙通道,突出对大树杜鹃、秃杉、滇桐等物种种群的恢复,开展野生生物生境修复。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恢复区域生态功能。推进怒江中游河谷两岸造林绿化,打造怒江绿色生态廊,加大水系连通,改善河流水生态系统。
附表3-1 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表
省级生态修复分区 | 市级生态修复分区 | 省级县(市、区) | 县级生态修复分区 | 涉及乡镇 | 分区面积 (平方公里) | |
1 | 南部边境生态修复区 | 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 隆阳区、昌宁县 |
| ||
2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区 | 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区 | 姚关镇、摆榔乡、旧城乡、木老元乡、老麦乡 | 678.9 | |
3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 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 由旺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酒房乡、何元乡、水长乡、甸阳镇 | 1274.06 | |
4 | 龙川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修复区 | 腾冲市、龙陵县 | ||||
5 | 南底河槟榔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区 | 腾冲市 |
|
|
以省和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为基础,分析综合评价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识别县域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地区(如重要山脉、河流、湖泊、河口等)、跨区域边界的生态问题突出区、重要生态廊道、关键生态节点以及生态系统服务高值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结合国家、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重大战略,统筹各相关部门生态修复任务区域,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施甸县划定6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别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施甸县西北部,涉及何元乡、酒房乡、水长乡、太平镇、由旺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15个社区49个行政村,面积约90164.90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森林、草地原生生态系统存在退化现象,森林生态功能较弱,林分质量不高,生态系统不稳,抵御外来入侵物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区内局部生境退化、生境片段化破坏。
(二)主攻方向
推动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导向,全面开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实施国土绿化,退化林修复;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监测,防止有害物种入侵;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优化城市水网生态环境,提升岸线绿地覆盖面积,提升水生态生物多样性,完善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推进三类空间冲突区域生态缓冲带建设。
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施甸县北部、中部及南部,涉及甸阳镇、甸阳镇与木老元乡争议区、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老麦乡、仁和镇、7个乡(镇、街道)的13个社区56个行政村,面积约90164.90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施甸县水土流失脆弱区面积48475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4.8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较高。特别是东部的坡耕地、陡坡垦殖区及石漠化区域,土壤瘠薄,生态退化风险高。施甸县地处亚热带地区,干湿季节分明,单点暴雨集中。这种气候条件使得雨季降雨时,降雨量远远大于入渗量,产生大量的地表径流,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源。同时,旱季土壤水分大量蒸发,使得土壤水分处于亏缺状况,给植被恢复带来了困难。其次是施甸县地形起伏不平,山地丘陵多,坡度大。这种地形使得水流速度加快,容易冲刷土地表层,加之土壤质地疏松,结构较差,抗冲抗蚀能力弱。在高温多雨条件下,土壤容易风化,遇水易分解,从而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
(二)主攻方向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优化城市水网生态环境,提升岸线绿地覆盖面积,提升水生态生物多样性,完善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推进三类空间冲突区域生态缓冲带建设。
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施甸县中部、何元乡、酒房乡、木老元彝族布朗族乡、仁和镇、太平镇、万兴乡、姚关镇7个乡(镇、街道)的25个社区56个行政村,面积约120267.41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根据保山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报告的结果,施甸县石漠化脆弱区面积1789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92%。石漠化现状来看,施甸县的石漠化现象不严重。但是由于施甸县很大部分地区山高坡陡、岩石裸露面积较大,受外界活动的干扰风险较大,并且根据保山市双评价结果看,施甸县石漠化的敏感性程度相对较高,存在着潜在石漠化威胁。
(二)主攻方向
加大石漠化地区封禁保护和自然修复力度。加强城镇面山生态修复,强化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推进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保护与修复,加快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着力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坡耕地坡改梯、土地综合整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强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巩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优先保护好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现有林草植被与现有治理成果。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施甸县北部以及中部,涉及甸阳镇、仁和镇、水长乡3个乡(镇、街道)的24个社区20个行政村,面积约36681.72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施甸县是矿产资源大县,矿山开采的生态破坏尤为严重,铅锌、水泥用灰岩矿、石膏矿、大理石矿、建筑用砂石粘土为主的矿产开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水环境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个别地区的重金属污染比较突出。在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爆破、破碎、储运等重点环节的粉尘对矿山周边环境形成粉尘污染;露天矿山开挖形成的杂乱坡面、高低不平的宕底、堆料场的杂乱形成景观破坏;采矿前的砍伐,小范围破坏了植被连续性,进而阻断了生物的连续性;地下矿井开采易形成塌陷区。
(二)主攻方向
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综合治理,提升矿区生态功能;强化矿区生态植被保护,修复破碎山体,恢复矿区植被;主要采取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修复方式,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隐患、恢复矿区植被,修复受损山体,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施甸县东北部以及东部,涉及仁和镇、姚关镇、由旺镇3个乡(镇、街道)的10个社区31个行政村,面积约44465.45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施甸县以旱地为主要耕地类型,耕地结构有待优化。陡坡耕地占比较高,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农地空间相对集聚,斑块破碎化。施甸县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宅基地,大部分建造年代久远,保留了多年前的原貌,建筑材质较为老旧,质量较差。部分村庄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大部分房屋依地而建,村民根据各身喜好,形成多种建筑形式,色彩相差较大,建筑质量良莠不齐,整体建筑风貌显得杂乱而不统一,村民辅房乱搭乱建情况严重,且质量差、风貌差。而整个乡村住宅系统全局控制的缺乏导致村内开阔空间面积不断减少,使得居住区内微环境发生改变,造成采光不良、通风不畅、空气质量下降等不利影响。对乡村内部或者周边的古建筑、古民居、古树名木及自然池塘等保护力度不足,造成了部分生态资源、人文资源的巨大破坏。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突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为落后。
(二)主攻方向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精准提升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农田生态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成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空间,助推乡村振兴。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县政府驻地,涉及甸阳镇1个乡(镇、街道)的7个社区8个行政村,面积约13156.06公顷。
(一)主要生态问题
施甸县在过去快速发展进程中,大范围、高强度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使得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河道蓄水保水能力下降,湿地面积减少且生态功能下降,耕地数量减少与整体质量降低等问题层出不穷,加之内部地形地貌条件复杂,使得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域及农地的破碎化问题十分突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局部地区发展失衡现象较为严重。
(二)主攻方向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合理保持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推进城镇沿路廊道、滨河廊道、沿湖廊道、街区绿道建设,连通蓝绿空间。
表3-1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一览表
序号 | 重点区域名称 | 面积(公顷) | 涉及乡(镇、街道) | 涉及社区、行政村 | 重点任务 |
1 |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 90164.9 | 太平镇、酒房乡、何元乡、由旺镇、水长乡 | 莽林社区、太平社区等子社区、田头村、蒋家村、地理村、李山村、椅子山村、兴华村、东蚌村、柳树水村、长安村、龙洞村、下坝村、大坪子村、乌木村、思腊村、绿水村、酒房社区、摆田社区、沙子社区、后寨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何元社区、莽王村、石头寨村、王家庄村、李为底村、大仆寨村、组军门村、大坡脚村、大寨门村、杨家社区、由旺社区、永福社区、大庄社区、华兴社区、中村社区、四大庄村、躲安村、王家寨村、岚峰村、大秧田村、坡脚村、银川村、木榔村、源珠村、常村、七〇七社区、平场子社区、水长社区、兵斗村、九条沟村、小官市村、永保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 | 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土绿化、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实施分区差异化植树造林与管护,对现有林区实施抚育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对水源涵养林区实施封山育林和补植补造,坚持造管结合,实现增绿扩绿。加强对草地的保护,维持草原自然生态过程,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对生态系统结构遭受破坏的区域,适当采取毒害草治理、退化草原治理、天然草原改良等人工干预措施,促进正向演替。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制度和机制体制,完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采取湿地植被恢复、生态补水、人工湿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控及污染防治等措施,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扩大湿地面积,恢复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
2 | 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 | 160821.86 | 甸阳镇、何元乡、老麦乡、酒房乡、旧城乡、仁和镇、水长乡、太平镇、由旺镇 | 甸阳街道社区、文武社区、团树社区、张家社区、沙坝脚社区、乌邑社区、大竹蓬社区、菖蒲塘村、袁家村、五福村、甸头村、蒋家寨村、同邑村、大寨村、何元社区、莽王村、石头寨村、王家庄村、李为底村、大仆寨村、组军门村、大坡脚村、大寨门村、太和社区、黄家寨村、杨柳村、老麦村、茨桶村、红谷村、清河村、酒房社区、摆田社区、沙子社区、后寨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旧城社区、芒别社区、芭蕉林村、大田坝村、新街村、里戛村、大山村、李来村、仁和、高寨、碧泉、新坪、新田、汇源、临江、宏德、良田、山依拉、朝阳、打红、七〇七社区、平场子社区、水长社区、兵斗村、九条沟村、小官市村、永保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莽林社区、太平社区等子社区、田头村、蒋家村、地理村、李山村、椅子山村、兴华村、东蚌村、柳树水村、长安村、龙洞村、下坝村、大坪子村、乌木村、思腊村、绿水村、杨家社区、由旺社区、永福社区、大庄社区、华兴社区、中村社区、四大庄村、躲安村、王家寨村、岚峰村、大秧田村、坡脚村、银川村、木榔村、源珠村、常村 | 完善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抓好坡耕地和侵蚀沟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干旱河谷地区的基本生产条件。把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有机结合,积极实施封育保护和自然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程,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和水源涵养能力。 |
3 | 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域 | 120267.41 | 何元乡、酒房乡、木老元彝族布朗族乡、仁和镇、太平镇、万兴乡、姚关镇 | 何元社区、莽王村、石头寨村、王家庄村、李为底村、大仆寨村、组军门村、大坡脚村、大寨门村、酒房社区、摆田社区、沙子社区、后寨村、旧寨村、坪子地村、梅子箐村、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木老元社区、龙潭村、哈寨村、大地村、仁和、高寨、碧泉、新坪、新田、汇源、临江、宏德、良田、山依拉、朝阳、打红、莽林社区、太平社区等子社区、田头村、蒋家村、地理村、李山村、椅子山村、兴华村、东蚌村、柳树水村、长安村、龙洞村、下坝村、大坪子村、乌木村、思腊村、绿水村、万兴社区、东安社区、长浪坝村、写寨村、中山村、大水村、牛汪塘村、姚关社区、富阳社区、蒜园社区、山邑社区、摆马村、河尾村、陡坡村、雷打树村、瓦窑村、大岭岗村、大乌邑村、杨美寨村 |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保护现有植被,恢复提高植被覆盖度,完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石漠化动态变化趋势。 |
4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 36681.72 | 甸阳镇、仁和镇、水长乡 | 甸阳街道社区、文武社区、团树社区、张家社区、沙坝脚社区、乌邑社区、大竹蓬社区、菖蒲塘村、袁家村、五福村、甸头村、蒋家寨村、同邑村、大寨村、仁和、高寨、碧泉、新坪、新田、汇源、临江、宏德、良田、山依拉、朝阳、打红、七〇七社区、平场子社区、水长社区、兵斗村、九条沟村、小官市村、永保村、大山脚村、大箐脚村 | 以恢复矿区植被和动植物栖息地,减少水土流失和消除地质灾害为目标,布局废弃矿山治理工程,逐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通过人工辅助和生态重塑措施,实施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提升矿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自我恢复能力。 |
5 |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 44465.45 | 仁和镇、姚关镇、由旺镇 | 仁和、高寨、碧泉、新坪、新田、汇源、临江、宏德、良田、山依拉、朝阳、打红、姚关社区、富阳社区、蒜园社区、山邑社区、摆马村、河尾村、陡坡村、雷打树村、瓦窑村、大岭岗村、大乌邑村、杨美寨村、杨家社区、由旺社区、永福社区、大庄社区、华兴社区、中村社区、四大庄村、躲安村、王家寨村、岚峰村、大秧田村、坡脚村、银川村、木榔村、源珠村、常村 |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精准提升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农田生态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空间,助推乡村振兴。 |
6 |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 13156.06 | 甸阳镇 | 甸阳街道社区、文武社区、团树社区、张家社区、沙坝脚社区、乌邑社区、大竹蓬社区、菖蒲塘村、袁家村、五福村、甸头村、蒋家寨村、同邑村、大寨村 |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合理保持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推进城镇沿路廊道、滨河廊道、沿湖廊道、街区绿道建设,连通蓝绿空间。 |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加强边境地区和重点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提升保护意识与管理水平。以科学发展为引领,以物种保护为根本,以生态系统保护为基础,以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重点,促进管理体系与机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保护物种栖息地,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保护物种繁衍栖息活动区域。修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生物栖息环境。结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形成与森林、草地、湿地、水体等生态系统共荣共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安全防范体系的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入侵途径和防范措施研究,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建立跨境合作保护机制,维护跨境生态安全,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
加大石漠化、水土流失地区封禁保护和自然修复力度。加强城镇面山生态修复,强化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推进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保护与修复,加快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遏制石漠化、水土流失扩展趋势。着力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坡耕地坡改梯、土地综合整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持续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提升林草植被覆盖度,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减少地表径流造成的水土流失。强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巩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优先保护好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现有林草植被与现有治理成果。
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综合治理,提升矿区生态功能;强化矿区生态植被保护,修复破碎山体,恢复矿区植被;主要采取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修复方式,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隐患、恢复矿区植被,修复受损山体,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构建由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区组成的水资源保护利用格局。重点保护怒江湿地水生态安全;保障怒江水资源区、勐波罗河水资源区、施甸河水资源区的水资源储备能力;管护蒋家寨水库、红谷田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合理开发利用施甸河水资源区的农业用水。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并管控蒋家寨水库等1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封闭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善围网建设,实施污染防治、隔离防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提升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水平。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建立可持续利用示范基地,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优先保护云南施甸善洲林场林地,以及怒江、勐波罗河、施甸河沿岸国家级公益林,强化水土保持功能,注重蒋家寨水库与善洲林场省级公益林,以及施甸坝子附近一般公益林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开放与保护并举,加强重点商品林与一般商品林的集约经营。全面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统筹耕地保护、造林绿化空间。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充分利用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等国土空间开展造林绿化。
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强化草地空间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区位重要的天然草原。严格控制天然草原载畜量,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提高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生物量;开展重点区域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实施人工种草、草地改良,防止草地资源过度利用,提升草原的稳定性和质量。
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 以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 三位一体”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合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两空间”划定成果,实施垦造耕地应当在宜耕区域内开展;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坚持分区分类治理,集成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技术,重点治理土壤酸化和重金属污染土壤;陡坡耕地、生态严重退化地区耕地应适当调整种植结构,减少农事活动,实施轮作休耕,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多措并举保护提升耕地产能。
二、改善农业空间生态环境
开展耕地生态建设,优化农田生态系统,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强化农田生态化改造,合理修复农村河溪、坑塘等小微湿地,保护水生动植物,提升农田生物多样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促进粪污秸秆循环综合利用,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种养循环系统的应用,引进生态理念及措施控制害虫,提高土壤肥力,提升粮食产量,改善农业空间生态环境。
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和步行15分钟到达公园绿地的要求,建立由“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组成的城乡公园体系;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建设一批以游园为主的公园。开展以增绿植绿、绿化小品为主要内容的微环境塑造、微空间整治;充分利用街头空地、边角地、杂物废弃地等作为绿化用地,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方式,营造“四季有花、步移景异”的景观效果。
开展城镇绿道网建设,提升城区绿地率,推行“绿道+”模式,挖掘拓展街区街道绿色空间。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实施清淤疏浚,通过强化控源截污、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城市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城市河流水质。加强河道、地水生态和水环境修复,提升城市蓝线水系景观,建设城市蓝绿空间的生态廊道,完善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推进东河生态廊道、施甸城区河道生态绿化、右甸河沿河绿道等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以城市主要江河、湿地为重要通道的雨水调蓄空间体系,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打造韧性城镇空间。
重点在于识别和保护关键的物种迁徙通道,如怒江生物廊道。通过植被恢复、栖息地改造等措施,连接破碎化的生境斑块,为野生动物的迁徙、扩散和基因交流提供安全通道,从而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充分利用现存生态用地和地貌特征,结合保护区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分布及迁徙习性,建设廊桥、隧道、涵洞、高架等多种廊道及生态小区,设立踏脚石,形成生态网络,增强栖息地连通性。
以怒江、勐波罗河及主要支流施甸河、乌木龙河、旧寨河、姚关河、芦子园河等构建河流水系廊道,发挥江河发源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加强原始森林与生物资源的保护,充分发挥缓冲区绿地生态屏障的作用,防止河湖缓冲区内的森林退化与生境斑块破碎化,加强野外物种监测和水土流失治理。以保山市境内主要的现状交通要道沿线自然或人工绿色开敞的线状空间为基础,持续推进完善沿线绿美交通建设,有效缓解因交通路网对生态系统和生态廊道影响。
塑造低纬高原特色自然文化景观风貌,协调山水林田湖草沙和历史人文资源要素的整体空间关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塑造两条高原特色自然文化景观带,如施甸河-姚关河景观带,怒江景观带。立足杨善洲精神、坝区水稻田园风光,打造云南知名人文康养旅游目的地,立足古生物资源、地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促进历史景观文化和生态文化的交融。 以古道文化为脉络,打造永昌生态文化廊道(南方丝绸之路),挖掘古道文化内涵,推进文化旅游和生态保护相融合。推进古道生态化建设,加强古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重要景观节点的绿化和保护,修复古道沿线生态退化区,促进古道文化和生态文化的交融。
部署6个重点工程、15个项目,以区域、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
森林草地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怒江流域施甸段生态治理项目、天然林停伐保护项目、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5个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太平镇、酒房乡、何元乡、由旺镇、水长乡共5个乡(镇)。
预期目标:在林地后备资源空间、造林绿化空间及森林生态系统退化区域,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改善提升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林分质量,降低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隐患;草原资源修复项目旨在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工程,提高草原植被覆盖率,减缓草原退化速度,促进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善,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二、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石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石漠化综合防治项目3个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姚关镇、摆榔乡、木老元乡、老麦乡、旧城乡、甸阳镇、由旺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酒房乡、何元乡、水长乡共13个乡(镇)。
预期目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水涵养林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措施,改善提升怒江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实现新增国土绿化面积4963.99公顷;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全面改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实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6158.48公顷、实现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506.46公顷。
专栏5-1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1.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石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实施区域:施甸县姚关镇、摆榔乡、木老元乡、老麦乡。预期目标:国土绿化22.20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1.25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33.27公顷。修复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保育保护和辅助修复为辅。加强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公益林管护、退化林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保护和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国土绿化、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科学配置封禁治理、坡改梯、谷坊、造林、种草等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大力推广旱区节水技术,恢复受损地区生态系统。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2.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区域:施甸县旧城乡。预期目标:国土绿化22.20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1.25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12.95公顷。 修复措施:以自然恢复和保育保护为主。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力度,保护古茶树种质资源和修复古茶山受损生态系统,加大对重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态修复。开展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实施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森林质量提升,保护和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提升植被水源涵养能力;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强化勐波罗河湿地保护修复;在旧城乡区域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复受损及退化生态系统。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3.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石漠化综合防治项目:实施区域:甸阳镇、由旺镇、太平镇、仁和镇、万兴乡、酒房乡、何元乡、水长乡,老麦乡。预期目标:国土绿化4963.99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70086.94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9502.34公顷。修复措施:以保育保护为主,辅助修复为辅。开展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公益林管护和退化林修复等,保护和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提升植被水源涵养能力。科学配置封禁治理、坡改梯、谷坊、造林、种草等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实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大力推广旱区集水节水技术,在酒房乡等区域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三、重大水系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怒江水系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区域内怒江干流及其支流流域水生态修复一个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内怒江流域支流。
预期目标:坚持“一河一策、系统治理”思路,制定差别化的保护修复策略与管理措施。加强河流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恢复河岸带生态功能。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提升河流自净能力,提高河流生态功能。
专栏5-2重大水系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1.重大水系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区域:怒江干流及其支流预期目标:实现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60千米。修复措施:以怒江干流及勐波罗河为重点,开展怒江沿线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勐波罗河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勐波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机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严格分区管理,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开展生态护坡护岸建设,加固河岸基础,开展植被恢复和湿地修复,丰富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提升河流自净能力,提高河流生态功能。实施农村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完成姚关河、施甸河等河道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包括自然公园建设项目、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
预期目标:优化自然保护地布局,建设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全面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保护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专栏5-3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
1.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实施区域:云南施甸善洲林场 预期目标:全面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自然公园生态文化价值,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 修复措施:全面开展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合理确定保护范围,科学布局建设自然公园;推进自然公园勘界立标、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生态旅游;对受损严重的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进行维护修复,确保珍贵自然资源及其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在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建设时序:2021—2035年。 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持续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保护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修复措施:进一步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完善监测体系;依托自然保护地,重点实施长臂猿、蜂猴、羚牛、秃杉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的就地拯救性保护;强化科学研究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因地制宜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近地保护园区和迁地保护植物园、树木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系统调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设施及体系建设;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损害补偿和安全防范、生态保护区生物安全监管工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等具体工程项目,切实保护和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古茶园及古树名木调查或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信息库,开展古茶园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测和科学研究;以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生物走廊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执法力度。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五、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
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生物廊道建设、绿色廊道打造和生态文化融合廊道保护3个项目。
实施区域: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涉及施甸县全域。
预期目标:推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修复关键生态节点,强化自然生境与栖息地整体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连通性,构建生物廊道、河流绿色廊道、道路绿色廊道、永昌生态文化廊道。
专栏5-4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 |
1.生物廊道建设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以保护野生动物多样性为目标,推进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建设,提升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的生境质量与连通性。修复措施:以保护物种多样性为目标,依托已有山脉、湖泊、河流等自然要素,建设重要栖息地之间的生物廊道,构建“源地-廊道-踏脚石”的生物网络,连接“孤岛”化的各保护物种栖息地,提升生境质量和景观连通性;有效保障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间的连通性,消除物种在区域间迁徙、迁移和扩散的阻碍,为野生动物物种繁衍创造有利的生境条件,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2.绿色廊道打造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依托重要水系、道路骨干网络,构建绿色廊道;加强河流水库自然岸线保护和绿化,规划兼顾截污、水利、生态绿化的河湖绿廊,形成以绿地为主的绿色缓冲廊道,提升绿色廊道生态功能,保护河库生态系统;以乡土植物群落为主,打造自维持、低维护的交通沿线绿色廊道。修复措施:依托全县1大水系、2条道路骨干网络,构建生态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廊道。河流绿色廊道建设以怒江、勐波罗河等河流,通过建设柔性岸线、绿色护岸等方式,改善河流生态,提高生境异质性和生态亲和性,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强化河流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廊道;绿色交通廊道建设以市勐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网络组成交通廊道,全面提升交通沿线绿化美化水平,促进路景交融、和谐自然,打造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地域特点显著的绿色交通,对交通沿线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第一重面山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打造山水宜人的绿色交通廊道。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3.生态文化融合廊道保护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以古道文化为脉络,构建生态文化廊道,挖掘古道文化内涵,推进文化旅游和生态保护相融合;打造南方丝绸之路古道文化廊道,促进生态保护和文化融合发展。修复措施:推进古道生态化建设,保护和修复廊道生态空间,充分利用古道沿线自然景观,重点开展古道两侧的绿化、可视范围内的重要景观节点保护与修复,修复古道沿线生态退化区,提升景观生态价值,建设森林步道,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示范生态文化廊道;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民族传统文化特色,推进生态保护和文化融合发展。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生态修复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个项目。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实施内容:修复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提升矿区生态功能;恢复矿区植被,修复受损山体,保护生物多样性。规划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38座,面积152.48公顷。
专栏5-5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1.怒江下游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区域:施甸县全域。 预期目标:规划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38座,面积152.48公顷。修复措施:修复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废弃矿山,加强矿山采坑、排土场、尾矿库、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提升矿区生态功能;强化矿区生态植被保护,修复破碎山体,恢复矿区植被,改善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主要采取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等修复方式,恢复矿区植被,修复受损山体,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近期以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绿美乡村建设为主,部署1个重点工程3个项目。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以国土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依托,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协调优化村庄和耕地布局;整体推进农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农田生态系统,发挥农田的基础性生态功能,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农业空间生态功能。
专栏5-6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1.东部高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区域:涉及老麦乡、木老元乡。预期目标:规划完成耕地质量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修复措施: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实施“坡改梯”工程,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培育肥力、保水保肥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不断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和田间道路,合理规划农田基础设施布局安排,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在勐波罗河沿岸区域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采取土地平整,修建蓄、引、提等水源工程,配套灌排设施,完善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设施,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2.中部低山河谷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甸阳镇、仁和镇、姚关镇、由旺镇、何元乡、水长乡、万兴乡。预期目标:规划耕地质量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修复措施: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农田水利配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实施“坡改梯”工程,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培育肥力、保水保肥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不断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和田间道路,合理规划农田基础设施布局安排,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在怒江、施甸河、水长河、勐来河、蒋家寨东大沟、姚关河等沿岸区域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采取土地平整,修建蓄、引、提等水源工程,配套灌排设施,完善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设施,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加强村内道路、公共空间、庭院空间的景观提升和绿化改造,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3.怒江中下游河谷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区域:涉及太平镇、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预期目标: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修复措施:以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布局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培育一批高产、优质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新品种,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部署1个重点工程、1个项目。以实施绿美城镇、城市公园建设、城镇水生态综合治理、打造绿美街道,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公园品质,推进区域绿道网络建设,完善蓝绿交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韧性城镇空间。
实施区域:涉及甸阳镇。
预期目标:提升综合公园品质,完善公园绿地系统,新建专类公园、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
专栏5-7施甸县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1.城镇带生态修复实施区域:甸阳镇。预期目标:提升综合公园品质,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修复措施: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公园品质,按照复绿、增绿、扩绿分类修复棕地,推进区域绿道网络建设,完善蓝绿交织,针对甸阳镇社区公园,提升城市蓝线水系景观,建设城市蓝绿空间的生态廊道,完善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有序推进施甸城区河道生态绿化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韧性城镇空间。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生态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部署3个项目,分别为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和生物资源保护能力建设。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
预期目标: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监测监管,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种质资源保存、基层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气象基础支撑能力,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强化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种质创新,大力开展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保障生态修复需求;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专栏5-8施甸县支撑体系重点工程 |
1.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调查和监测评估,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监测监管,提高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农田、城镇等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管能力,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工作;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监测监管,分层次、分类型建立数据库,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时序:2021—2035年。修复措施: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监测监管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平台,强化工程成效监测评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数据管理,实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从立项、实施到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对施甸现有生物多样性数据进行系统整理,根据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物标本、法规政策等内容,分层次、分类型建立数据库,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防控体系工程,布设边境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点,建立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队。 |
2.生物资源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区域:涉及施甸县全域。预期目标:围绕提升森林、草原等主要生态资源保护能力,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种质资源保存、基层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稳步开展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体系,强化应急防治指挥调度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处置能力;加强生态气象基础支撑能力,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建设碳汇人才队伍等五项试点任务,打造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应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大亮点”,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拓展森林碳汇发展模式和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路径,作出示范。修复措施:开展火灾风险防范工程及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草原消防能力,实施防灭火物资储备工程;加快监测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开展长期监测,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应急防治指挥调度,完善有害生物、疫源疫病等防治减灾体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处置能力;依托既有平台,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的影响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提高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评估、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和气候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生态修复型作业能力,加强生态气象基础支撑能力,提升生态气象数据处理和应用水平;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检疫检查站点,配备执法装备和检疫处理设施,配备专业人员和物资;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强化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种质创新,大力开展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保障生态修复需求;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建设时序:2021—2035年 3.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涉及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搭建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推进低碳社区、园区先行试点,探索开展低碳商业试点建设。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制定生态产品开发计划。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持续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建设。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搭建碳汇数据库,设立碳账户,推动碳汇项目交易。建立森林碳汇动态评估机制。推进碳汇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碳汇交易产品。 建设时序:2021—2035年。 |
依据行业标准、相关部门的工作定额及测算依据,综合运用系数法、加总法、单位面积投资估算法等,初步匡算总投资9.818亿元,其中2021—2025年投资3.44亿元,2026—2035年投资6.378亿元。生态空间生态修复投资总额为5.323亿元,农业空间生态修复投资总额为2.88亿元,城镇空间生态修复投资总额为1.34亿元,支撑体系修复项目投资总额为0.275亿元。资金来源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云南省、保山市级财政资金、县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渠道予以解决。各重点工程投资估算结果详见下表5-1。
表5-1 施甸县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 重点工程 | 子项目名称 | 投资匡算(万元) | 项目来源单位 | 项目来源 | |
1 |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 森林草地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 | 10016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2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森林抚育 | 312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3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低效林改造 | 1080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4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封山育林 | 320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5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退化草原修复 | 300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6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 | 9077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7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人工造林 | 566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8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森林抚育 | 264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9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低效林改造 | 885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0 | 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2618.8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1 | 怒江流域施甸段生态治理项目 | 12800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2 | 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 80536.55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3 | 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 1481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4 | 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退化草原修复 | 325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5 | 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 | 25055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 | ||
16 | ||||||
17 | ||||||
18 | 勐波罗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人工造林 | 728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19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人工造林 | 566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20 | 施甸县石漠化治理 | 2500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21 | 重大水系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怒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 5208 | 保山市水务局 | 保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 |
22 | 施甸坝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13455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 | ||
23 | 怒江干流施甸段堤防建设工程 | 1840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 | ||
24 | 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 12530 | 保山市水务局 | 已纳入云南省水利行业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 ||
25 | 云南省施甸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39342 | 保山市水务局 | 已纳入云南省水利行业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 ||
26 | 云南省水长河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073 | 保山市水务局 | 已纳入云南省水利行业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 ||
27 | 云南省姚关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3049 | 保山市水务局 | 已纳入云南省水利行业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 ||
28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滥枣河综合治理工程 | 2984 | 保山市水务局 |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 ||
29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水长河综合治理工程 | 1746 | 保山市水务局 |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 ||
30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姚关河综合治理工程 | 1608.6 | 保山市水务局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31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施甸河综合治理工程 | 3466.3 | 保山市水务局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32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木榔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 2000 | 保山市水务局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33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保山市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1057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山市各县市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
34 | 保山市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 2891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
35 |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保山市施甸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 19119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库 | |
36 | 保山市施甸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8166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库 | ||
37 |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 施甸城区市河道生态绿化工程 | 870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 |
38 | 施甸县游园建设项目 | 700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山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年度示范项目清单(2022—2024年) | ||
39 | 施甸县公园建设项目 | 9000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 ||
40 | 施甸县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 3800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1 | 保山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 | 3488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 | ||
42 | 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 | 1000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
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效益是综合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它通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不仅显著提升了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还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进了社会和谐,更通过发展林业经济、生态旅游和绿色农业,实现了“点绿成金”,为县域经济注入了强大的绿色动能。
本规划的实施,将完善区域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镇等重要生态系统,对以自然保护地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生态功能系统提升,筑牢“三屏两廊两心多通道”的生态安全格局,必将产生巨大生态环境效益。
修复森林草原湿地,质量稳步提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育草,国土绿化、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等重要工程项目,至2025年,规划施甸县森林蓄积量达0.0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6.7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至2035年,规划施甸县森林蓄积量达0.09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以上。森林质量不断提升,林分结构持续优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森林面积及蓄积量稳定增长,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增强固碳增汇能力。
石漠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状况。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提升植被水源涵养能力,修复受损及退化生态系统。至2025年,规划施甸县新增国土绿化面积0.02万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3万公顷、石漠化治理面积0.15万公顷,水土保持率达68.48%。至2035年,规划施甸县新增国土绿化面积达0.11万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5.1万公顷、石漠化治理面积0.5万公顷,水土保持率达73.18%。石漠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增加土壤的含蓄量,促进生态平衡,改善小气候和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促进作物生长,提升产量。
修复矿山,恢复绿水青山。规划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68个图斑。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率,让矿山生态与周边自然融合,增强矿区水土保持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提高抗自然灾害能力,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修复矿山,恢复生态系统结构平衡,进一步改善物种栖息环境,从而提高生物多样性,为进一步筑牢西南边境生态屏障、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提供有效路径。
主要河流水质有效改善,水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后,提高了河岸完整性及河道连通性,提高对入河污染物的拦截功能。通过对河道周边县城及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建设污水管网,加大污水处理效率,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降低直排入河的污水量。整体降低城镇、农村面源等对水生态安全的威胁,降低污染物入河量,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保障“岸青水绿”的目标实现。
生境质量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全面有效保护。通过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支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采取天然林保护、植被恢复、生物廊道建设、湿地修复、生物栖息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等措施,将有力恢复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和完整性,保护和改善珍稀生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系统之间的连通性以及物种、种群间的交流,进而有效提高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通过《规划》实施,至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90%以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达8.3%以上;至203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90%以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达5.13%以上。栖息地破碎化现象明显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繁衍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在重点区域实施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湿地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将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建设将进一步打造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宣教的重要基地,提高政府和广大民众对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合理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形成全社会参与,共治、共管、共享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新格局。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可以使生态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城市廊道的建设、蓝绿系统等项目的建成可以使空气质量提升、水环境变好、城市散热通畅,使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极大的提升。通过水土流失治理、林草地退化治理等措施,大大增加规划区林草地面积及质量的提高,耕地保灌程度提升,促进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及优化,有利于特色农业发展和生态产业化发展,优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结构,达到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生产生活品质、增加人均收入的目的。
增强人民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通过施甸县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可以大量引进旅游文化产业,不仅可以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也可以通过科考、科普、教育、文化交流等方式,以及旅游休闲度假场所的建设,打破施甸县各乡镇相对封闭的局面,促进当地人民文化、科技水平的提高,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埋于人民意识中。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科学生态观和生态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支持生态、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引导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和产业生态化发展,减少能源、农业、工业等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状况。
生态文化价值与红色教育相得益彰:依托善洲林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生态资源和红色资源,每年接待游客达10万余人次,使其成为弘扬杨善洲精神和开展生态教育的重要基地。将农耕文化(如“稻母之乡”)、民族文化(如布朗族、彝族文化)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丰富了生态修复的内涵,增强了社会的文化自信和生态保护意识。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生态化发展。施甸县自然资源富集,生态本底优越,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通过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推动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促进旅游业发展,增加旅游行业就业机会,提高旅游产业收入。另外,通过改善水资源条件和耕地利用条件,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促进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将有效提升农产品生产能力,增强绿色供给能力。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以及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持续推进森林、田园、河湖保护修复,将有效促进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和生态旅游业、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发展,有助于形成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生态产业带,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
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全县以核桃、板栗、坚果、甜柿、芒果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年产值约9.18亿元,成为群众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通过退耕还林等项目,带动怒江流域群众种植经济林果10万多亩。同时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和探索模式,为当地创造新的致富渠道,可有效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生态旅游与康养产业增势迅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旅游的基础。在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和抗日江防遗迹群辐射带动下,施甸充分挖掘自然资源和人文习俗,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山邑社区依托湿地资源开发农家乐,打造“荷叶宴”等特色美食。何元乡大坡脚村发展赏花经济,年接待游客上万人次。摆榔乡利用凉爽气候和民族风情,发展乡村旅游,吸引游客打卡。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而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将有效实现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补偿,进而获取经济收益。
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历史责任,应急谋远相接,标本兼治两不误,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助力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牢牢守住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的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由省自然资源厅定期汇总通报生态修复工作相关信息”,履行“两统一”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建立由施甸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县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作为成员单位参与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联合管理机构,负责施甸县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作、重要政策和重点工程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级抓统筹、县级各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时序安排,确保规划实施落地。
建立区域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和传导机制。纵向上,以省级、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总体格局、修复分区和重点工程为指引,细化落实省级规划的生态修复任务目标和重大工程,以系统解决施甸县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结合施甸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需求,按照省级及市级生态总体布局要求,统筹施甸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将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与指标通过施甸县生态修复规划落实到县域,构建市-县生态修复规划纵向传导体系,以市级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为导向,统筹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强化对县域生态修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传导,促进规划的实施落地。横向上,生态修复规划需落实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管控底线和其他强制性内容。加强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生态保护修复事权协调,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协作框架,保障规划横向统筹协调。
负面清单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施甸县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联合管理机构涉及的成员单位要依据负面清单,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对有明确管控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未明确管控要求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科学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坚决杜绝违背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超越生态承载能力,甚至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行为。
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控。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符合“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等相关政策,严格管控措施,将不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工程措施缺乏科学性、人工过度干预、修复治理碎片化、生境二度破坏和退化、华而不实等项目排除在中省财政资金安排之外。对于重要空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禁止、限制、控制行为,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相应的管控要求,项目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予审批。禁止违法占用耕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空间管控边界,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和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集中区域的环境。
严把生态修复项目审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前期应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等论证工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部门需严格审批,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纳入审批范畴。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将生态保护修复行为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内容,会同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督促项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禁止降低自然保护区等级缩减保护区面积。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区内“开天窗”式开发;禁止“贴线开发”;禁止缩小怒江重点流域的水域面积,不得擅自改变水域、滩地性质。河道湖塘生态管控。禁止明河改暗渠。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湖泊、洼地。禁止填湖造地。禁止在大型库塘、河道内围堤筑坝。禁止截断湿地、大型库塘、洼地水源。禁止以引水灌溉、民生供水之名“人工造湖”“人工造景”。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在行洪、排涝、输水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禁止对河底进行硬化护砌。限制任意改变河道岸线,严格控制缩窄、填埋、改道、裁弯取直等对天然河势改变较大的工程措施,对于未定规划堤线的河道,宜维持河道原有的自然岸线,避免河道断面的规则化和型式的均一化。限制建设硬质化堤岸护坡,除防洪排涝需要和通航要求的河段外,应优先选用生态自然的堤岸型式。人工护坡宜选择具有良好反滤和垫层的柔性结构,避免使用硬质或不透水结构。严格限制对自然河岸等林带进行过度人工化改造,不得破坏自然林带植被建设不当的人工设施、栽植整形灌木、铺设草坪等。
造林绿化活动。禁止破坏树木的原生环境和森林生态系统。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和建设绿化带。除经批准进行的保护性移植外,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结合森林抚育采挖林木的,不得违反抚育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禁止假借“残次林”土地整理名义毁林造地。禁止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破坏林地。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的保护性移植外,严禁私自移植古树名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禁止采用违法采挖的天然大树和古树用于城乡造林绿化。禁止引进风险评估等级为特别危险的境外林草种子、苗木。限制非适地、适生植物的栽植。限制大量栽植产生飞絮等对人居环境有严重影响的植物。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严格限制用非乡土植物及人工化造景方式进行乡村绿化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禁止破坏鱼类洄游通道,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造林绿化、城乡综合整治等不得使用来源不清、长距离调运、未经检疫、未经引种实验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禁止种植未成功引种的不同气候带外来植物。
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防治。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以矿山修复为名,行开采之实。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在侵蚀沟的边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水库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矿山生态修复。禁止以实施矿山生态修复之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禁止矿产资源无序开发、野蛮开采,禁止矿山一关了之,不履行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禁止矿山生态修复走过场,禁止修复工程浮皮潦草。禁止营造矿山生态修复假象,不得采用“迷彩服”、绿色防尘网“遮羞”。禁止绿色矿山创建弄虚作假。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等区域开山采石。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开矿、开垦、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商业性探矿勘查活动。禁止在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的情况下,随意露天堆放尾矿和废石,破坏植被,影响自然景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禁止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或者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布局不符合有关要求;禁止开展耕地净增加面积小于零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实施单纯追求节余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等指标交易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实施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在需要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搞不符合规定的拆建活动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实施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主要搞房地产开发;禁止实施未经科学论证和评估,不符合相关规划,擅自进行大规模未利用地开发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限制大量调用客土改变原有地形地貌,严格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自然植被、树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创新补偿标准体系。根据施甸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定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原则和计算方法,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河流、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GEP”核算体系,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探索建立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等生态补偿制度。
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加强对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损耗的生态补偿力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补偿基金,补偿资金来源于下游受益地区和受益企业。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腾退指标交易;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健全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完善财政支持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
整合各类政策资金,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一是依托中央支持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政策,积极争取保山市专项资金;二是加强县域内林业、水利、环境、农业、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涉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专项资金整合统筹,集中安排,形成合力;三是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组织申报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不断优化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等政策手段进行统筹整合,加强资金整合使用,发挥政策组合的整体效应。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平台思维、资源整合”的要求,构建“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生态保护修复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投入。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力度。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家库,形成专业咨询团队,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专项,着重在流域综合管理、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育、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河湖湿地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监测与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攻关。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生态修复工程的研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基于全县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生态修复标准规范体系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支撑,依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与实施信息系统平台,将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灾防治等综合信息统一平台、统一门户、统一管理。推进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设计—实施—管护—验收”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智能决策,实现基于生态现状的规划范围可查、实施区域可看、管理流程可溯、实施效果可评的生态修复全业务链管理,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精细化。
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加强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追踪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动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包括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对照修复目标,分析修复措施、技术手段的适用性,有效开展适应性管理。对于修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依托多部门联合、数据共享、监管统一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及实施成效的监测能力。加大建设资金审计稽查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当地居民、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发挥好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主体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的作用,坚持开门做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保障市民及时有效获取规划信息和反馈规划意见,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公众参与规划的治理模式。
加强宣传科普。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宣传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及修复成效,为方案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共建共享,积极引导全县上下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附图
附图01 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图
附图05 县域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