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4-x/202512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保山市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工作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根据2024年度保山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召开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
(二)明确整改责任。县住建局领导班子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针对审计报告反馈的2个方面3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建立措施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审计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注重举一反三。在立足于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剖析根源,立足长远,新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整改任务
(一)审计组反馈:审核不严,导致同一户夫妻双方重复领取补贴。
通过对同一户号配偶重复领取补贴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发现,农户水长乡永保村杨军东与由旺镇银川村杨芹艳2015年登记结婚,夫妻双方位于永保村与银川村的房屋均进行危房改造,改造时间为双方结婚后,从住建部门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查看,杨军东户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杨芹艳户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2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杨军东位于水长乡永保村房屋危房改造应补助资金14547元、杨芹艳位于由旺镇银川村房屋危房改造应补助1250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两户补助资金均未兑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与乡镇对接,目前还未兑付两户的补助资金,并与本人联系核实,立即停止对杨芹艳户补助资金12500元兑付,只兑付水长乡永保村杨军东危房改造应补助资金14547元。
(二)审计组反馈:对危房改造台账审核不严,导致台账与事实不符。
通过对施甸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台账进行调查和对部分数据进行抽查发现,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登记的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台账与实际不符。一是2023年实际兑付16户,但台账显示已全额兑付了892户;二是将以前年度的农危改项目情况纳入了2023年的任务数中。经审计抽查发现,台账中显示太平镇李山村农村危房改造户数为9户,资金已全额兑付。经审计抽查发现,李山村9户农户危房改造时间在2018年前后,且2022年1月,太平镇已用本级当年的预算资金全额兑付完毕,属于以前的危房改造项目。三是台账录入时未及时更新农户信息。根据省审计厅下发的“死亡人员领取补贴”数据,发现台账中有24户户主已死亡的疑点数据,经审计抽查核实,24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时间均在2019年以前,改造时并未死亡,2023年录入台账时为及时核查户主相关信息,依旧将已死亡人员信息录入。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施甸县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过程中,由于前期系统设置了录入竣工进度信息时要求先录入支付情况,为了录入竣工信息,在资金尚未兑付情况下,将其作为要件录入,导致部分拨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先在系统上录入了892户全额拨付,实际拨付了16户,多录了876户;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全面清查,逐一进行整改,目前已拨付17户的补助资金,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经核实太平镇李山村9户农户2018年前后实施危房改造,太平镇已用本级资金全额兑付完成;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太平镇核实,目前还未兑付太平镇李山村9户农补助资金,立即取消太平镇李山村9户农户补助资金兑付,并取消太平镇李山村9户农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格。三是2023年录入台账时误将24户已死亡人员信息录入,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全面清查,按照程序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及时更新户主信息。
(三)审计组反馈:未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通过对2023年度兑付的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2023年共兑付该项补助资金24.54万元,涉及农户16户,均未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助资金,而是通过授权支付到农户卡中。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住建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维护资金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落实和收支情况,逐项、逐笔、逐人、逐卡全面清理,查实找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惠农资金精准发放,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四)审计组反馈:停车泊位设置施划未严格执行行业标准。
经抽查公租房西面、公租房北面、仔龙路县妇幼保健院路段、勐底路上段、文昌路、摩苍路中东小区路段、甸阳路佳慧食馆7个路段,发现有6个路段共38个泊位有地下管道工作井。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牵头组织交警、综合执法局、裕鑫公司等部门对全县停车泊位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行业设置标准的停车泊位应取消尽取消。二是通过排查全县共设置停泊位1559个,通过核实清除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的151个泊位。
三、举一反三,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一)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分步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对标对表,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落实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在持续深化审计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从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民主决策、夯实基层工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