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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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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5012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7
文号 浏览量 46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结合水利领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施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共111条;内容维护做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公开情况:水利领域11条、部门决算4条、部门预算3条、“三公”经费1条、绩效评价2条、办事指南1条、政策文件6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供水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3条、行政执法依据3条、行政执法职责1条、行政执法程序1条、行政执法人员1条、监督方式4条、“双随机、一公开”2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9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3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2条、领导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共办理公众向县水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将下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压实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请示等特定文种、行文对象特殊的文件以及按规定应限制知悉范围的文件外,水务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文件信息均予以公开,做到公开行政、透明行政、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挥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公开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以来发布的文件和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对外公开。对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均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确保信息的长期可用性和可查询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县水务局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沟通与了解。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县水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清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股室成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查缺补漏,保证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2280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不及时

部分重要水务信息,如水资源调配方案调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影响了公众对水务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原因在于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确,缺乏有效的信息收集和传递机制,导致信息在内部流转过程中出现延误。

2、信息公开不全面

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常规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方面,对于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如水费调整依据、水质监测详细数据等,公开不够深入和全面。

3、科室参与度不

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是办公室的职责,缺乏主动参与意识。在信息收集和提供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导致信息来源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同时,缺乏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无法有效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

4、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公开的信息存在表述不准确、格式不规范、语言生硬等问题,影响了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和接受。

(二)整改措施

1、建立信息及时公开机制

一是明确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时间表,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具体时间要求。二是优化信息流转流程建立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的一体化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在产生后能够及时传递到信息发布部门。三是加强监督提醒安排专人负责对信息公开时间节点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提醒。对于未按时公开信息的科室,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2、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

一是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各科室对涉及水务工作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二是开展公众需求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网上留言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对水务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意见,根据公众反馈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提高科室参与度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向各科室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明确科室职责制定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单,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岗位,明确各科室在信息收集、审核、提供等方面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信息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4、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开展培训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讲解信息公开的标准、规范和技巧,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规范信息格式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格式模板,对信息的标题、正文、字体、字号、排版等进行规范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格式整齐、规范。三是强审核把关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多级审核。信息提供科室负责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信息发布部门对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分管领导进行终审。审核过程中,要注重对信息内容的审核,避免出现表述错误、歧义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施甸县水务局

20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