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2020-092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6 |
2020年前三季度,施甸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基础,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思路为抓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卫生监督稽查、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传染病防治以及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农村饮用水卫生工作为主要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前三季度,全县共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56件,罚款21.800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监督15件,罚款20.3953万元(无证行医案件14件、罚款20.2953万元,医疗卫生1件,罚款0.1万元);公共场所监督14件,罚款1.005万元;生活饮用水1件,罚款0.05万元;学校卫生13件(警告);放射卫生3件,罚款0.3万元;传染病防治4件(警告3件,罚款1件罚款0.05万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件(警告);职业卫生4件(警告)。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26份。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30户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4户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60户次、集中式供水单位17户次、密切接触者留验点15户次、中小学及托幼机构92户次、复工复产企业87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14户次、集中封闭管理机构6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26份。
(二)依法做好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各项日常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1.卫生行政许可:共受理办结424件,其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96件,供水单位3件,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单位13件,放射诊疗单位2件,母婴保健执业单位16件,医师执业注册73件,护士执业注册122件,母婴保健技术考核人员60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9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2.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采供血”“代孕”等专项整治,查办案件15件(无证行医14件、医疗卫生1件)、没收药品和器械46箱(件)、没收违法所得0.4903万元、罚款19.905万元,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1份,无非法采供血行为。对19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9份。对133户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进行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33份。对133户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33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登记和年度校验、延续分别为1户和12户,对4户医疗机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
3.职业卫生监督:对21户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对50户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对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监督覆盖率100%。累计职业病人数及新报告职业病人数均为0人。开展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督促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监督检查33户,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3份。
4.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1户次。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3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3户。实施处罚3户、罚款0.3万元。
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4户次,监督覆盖率75.20%,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46份,实施处罚14户、罚款1.005万元。开展监督抽检29户次168件,合格166件。在48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级2户、B级2户、C级480户,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 %、HIV检测率100%。对148户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总台放置安全套148户、客房放置(免费)安全套148户、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48户。完成了“全国两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督检查供水单位30户次,监督覆盖率92.86%,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实施处罚1户、 罚款0.05万元。对17户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抽检18件,合格18件。培训供水单位管理人员18人。
7.学校卫生监督:对76所学校传染病防治等进行监督,组织完成了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与突发事件卫生监督专项工作,监督覆盖率54.92%,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1 份,实施处罚13户。对23所学校开展了322个项目的卫生监测,合格192项。开展云南省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8.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卫生监督:对157户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开展医疗废物及医院污水污泥处置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机构疫苗接种专项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34份,实施处罚4户、罚款0.05万元。对60户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7份。
9.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成了全县13个协管站8期服务信息审核上报和市级2019年度考核工作,按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督导工作。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2期、培训86人。
10.食品安全与应急:举办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培训班1期、培训5人,对3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并抽检,采样60份,合格率73.33%,实施处罚2户(警告),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等卫生应急工作。
11.计划生育监督: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两非”专项检查,完成《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工作,监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15户,监督覆盖率100%,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
1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双随机”任务要求,制订了2020年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我县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101户,关闭7户。监督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100户,监督完成率99.01%,任务完成率为92.08%,完结率为99.01%。查办案件22件,罚款0.17万元。专业分布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完成率分别为100%,医疗卫生监督完成率87.50%。同时,按规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机构管理,规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
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建设和管理,修订完善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工作流程、队伍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辖区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促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分类管理为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中医服务等专项整治和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认真执行《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标准,规范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三)提升执法能力,展示卫生健康监督新形象
以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注重执法实践能力的网络课程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注重执法实践能力的网络课程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监管方式,拓宽卫生健康监督新思路
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动各级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部上网公开。积极推行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强化现场快检能力建设,加强现场快速检测仪器日常管理和应用。全面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消毒产品、医院消毒质量、餐饮具、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等抽样检测,扩大监测覆盖面,全面完成各级监督抽检任务,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协管服务,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协管服务内容、操作程序、绩效评价方法等,夯实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宣传阵地,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宣传,展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成效。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加快作风转变,进一步强化监督队伍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