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9934-1-/2020-1229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6 |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度工作报告系指本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本制度由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