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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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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2022-0313025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22-03-13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门诊慢特病病种:

(一)门诊慢性病共26种病种: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美沙酮维持治理(仅限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门诊特殊病共15种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高血压、糖尿病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办理;

2.太平镇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申请办理;

2.备齐相关材料后,由个人或亲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填写《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并提供1张照片;

2.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到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单位地址及监督方式

单位地址:施甸县太平镇为民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八、满意度测评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九、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