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30/2016-0401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1-26 |
文号 | 浏览量 | 16 |
为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切实改进统计部门工作作风,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职业操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严格做到“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不对外泄露个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二、优化统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为党政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为己任,加强经济形势分析,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面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对施甸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定期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完成好年度公报、月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和统计历史资料台帐,确保统计数据来之有源、查之有据。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组织实施我县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提高统计执行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5—812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