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30/2016-0401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11-26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施甸县统计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好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七、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统一管理和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