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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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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30/2016-0401009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4-11-26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工作职责

施甸县统计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好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七、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统一管理和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