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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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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30/2016-0402013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4-12-22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对2013年度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梳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直以来,统计局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就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强调,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内容;按照非涉密信息应“第一时间上网”的要求,切实增强发布时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内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条例》,重点学习了《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等,并按要求参加县上组织的有关培训。

(三)落实责任,规范程序。按照2013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目录,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编制原则、内容、职责分工、梳理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上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程序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事项、部门文件、便民服务、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工作简报、最新公开信息、统计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统计信息的同时,还分别在保山市统计信息网及施甸统计信息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系统上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及时更新指南、目录等栏目,更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公布经济社会主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等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到施甸通讯编辑部及政府办信息中心,以保障统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完善公开方式。在每月编印统计资料、分析、信息的基础上,编印了施甸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收录全县各项经济指标统计数据。按时发布了《2012年统计公报》,编辑印制了《施甸县2012年统计年鉴》。全年共编发《施甸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11期、《施甸统计资料》11期、《统计分析》21期、《统计信息》43篇、《统计工作简报》8篇、《经济普查简报》4篇,适时进行经济运行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接听社会公众咨询服务电话200人次,处理回复咨询邮件30件,现场接待资料查阅100人次。一年来,全局各专业人员均以耐心、认真、热情的服务态度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意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网上办事功能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划分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三)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审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拓展公开形式。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统计方面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发挥公报、公开咨询电话的作用,并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统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作用。

七、有关说明及附件

无情况说明。

施甸县统计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