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2020-120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施甸县人民政府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施甸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1号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8124775
传真号码:0875-8124775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统计局领导简介,统计局办公室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统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年度工作报告。
4.相关信息和简报。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施甸县统计局网站公开信息。
2.施甸县统计局办公室查阅。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1号;
开放时间:8:00—11:3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8124775。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