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2020-12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统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20年,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按要求公开重点信息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在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对文字说明部分作进一步细化。
(二)按进度公开统计数据
加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信息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结合统计生产实际,进一步增加社会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建立及时报送和更新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二、努力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等有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
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