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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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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2020-1225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0-12-25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施甸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一、设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及其他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二、公开范围

本目录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以主动公开的原则,依托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统计局子网页,公开施甸县统计局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信息分类目录

施甸县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财政信息、其他公开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政务信息产生及公开

在公开范围内的事项,责任科室在政务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交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二)政务信息审核

政务信息需按照公开流程进行。在政务信息产生之后,须在本科室审核的基础上交由局办公室开展合法性和保密审查,交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工作。

五、责任分解

见附件


施甸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责任分解

序号

公开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流程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公开依据

一、公开指南

(1)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公开制度

(1)

公开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公开目录

1.机构概况

(1)

机构职能

部门的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领导简介

单位领导介绍及领导分工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

人事信息

局机关人事变动信息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法规公文

(1)

法律法规

统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规章制度

统计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部门规章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

部门文件

由本局制发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

政策解读

部门文件配套的政策解读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计划总结

(1)

计划总结

全县统计工作年度总结及规划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行政监督与管理

(1)

权责清单

公开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等内容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5.统计工作

(1)

普查工作

公开各项普查工作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统计数据

公开各项统计数据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

统计分析

公开各项统计分析报告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

通知公告

公开需向群众公布的通知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拟稿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6.财政信息

(1)

采购招标

公开采购招标信息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自评报告

公开经费执行情况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

“三公经费”

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

部门预算

公开财政预算信息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5)

部门决算

公开财政决算信息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公开报告

(1)

公开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公开报表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业务科室起草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合规性、保密性审查,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效期限内长期公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