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508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太平镇八月份安全生产生活提示
各村、各办(中心、所):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太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析研判,特对八月份安全生产生活作以下提示:
一、汛期安全提示: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降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要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全面扛实镇村防汛责任,按照“拉网式、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逐一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对水库、坝塘、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沟口、切坡建房点、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山区工地、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要风险部位进行排查巡查。遇重要天气时要加强联系,紧盯短时强降雨、极端降雨、持续性降雨、夜间降雨和旱涝急转等情形,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危及群众安全的第一时间进行转移避险。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严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应做到底数清、叫得应、情况明、会处置。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提示:夏季高温和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增多,降水期间道路湿滑、能见度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多,驾驶时严禁超载、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临坎、临水、临崖、坡陡、弯急路段谨慎驾驶。
三、消防安全提示: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居家用电不能私拉乱接,老化电线设施及时更换。
四、防溺水安全提示:暑假期间,家长务必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孩子要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五、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提示:在建项目要注意施工安全,加强工地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禁极端天气强行施工。高空作业前全面检查防护措施,通过方可作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装备;垃圾、工具不可随意丢弃。
六、野生菌食用安全提示:各类野生菌将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季节,要做到:1.不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2.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3.群体用餐禁止烹食野生菌;4.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七、燃气使用安全提示:1.必须到正规的经营单位购置合格瓶装液化气;2.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3.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照看,人离关火;4.所有用户必须100%安装燃气报警器;5.使用后要关闭气阀,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八、农村沼气池、化粪池安全提示:1.沼气池、化粪池周边严禁使用明火;2.严禁在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下池出料、清池、检修;3.无关人员、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入池内;4.入池作业要有专业人员指导。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太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