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19-10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9-10-10 |
文号 | 浏览量 | 16 |
中共水长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水长乡开展了为期30天的巡察,并于2019年6月24日向我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并规范《“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加强对15个二级站所和9个村委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认真贯彻领会《中共保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党委书记不再分管人事及项目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征求乡党委委员意见,坚持集体决策。
(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乡村干部、挂包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组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大会,凝心聚力,鼓舞士气,全面落实挂包单位、挂包责任人、挂村领导、村干部等的工作责任。将《施甸县脱贫攻坚政策汇编》《施甸县扶贫政策明白书》等各项政策印发到村三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手中,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熟记政策并将政策宣传给群众,使群众清楚明白党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二是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规范完善建档立卡户信息档案,由挂包干部完善好户档案后,各村副主任、工作队员把好关,确保档案材料完善、无逻辑错误。三是加速推进集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有序推进拆旧复绿复垦。通过明确目标,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实现4月30日所有安置房达到入住。四是乡扶贫办严格按照各村施工图产业发展需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好入户产业发展工作;对已实施的产业项目做好跟踪问效,杜绝项目猪、项目牛、小蜜蜂被群众私自买卖的现象,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及时将中华小蜜蜂进行补充。五是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资金监管力度,杜绝金使用不精准情况,核实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六是及时对易地搬迁资金进行规范,及时销账核算,对已支付资金及时进行调减,完善好台账。七是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加强走访,及时对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就学,了解其学习情况,并对不按照法律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家长进行起诉。
(三)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制定的《施甸县股所级干部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股所级干部任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施甸县村(社区)干部管理规定(试行)》和村组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和村党总支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管理。
2.关于“两学一做”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干部心得体会雷同方面。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施甸县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增强党委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剖析典型案例的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要不断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洁用权教育,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教育普及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最终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乡纪委监督责任,乡纪委加强业务学习,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严格遵守监督执纪程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四是加强对村“两委”和监督委的管理,对履职不力的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力度,使其真正担负起监督的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联系电话:0875-888429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678204;电子邮箱:sd7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