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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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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5122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25-12-24
文号 浏览量 181
主题词 其他
【业务指南】2025年首批国家育儿补贴发放


为规范2025年首批国家育儿补贴发放管理,切实落实惠民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南。

一、补贴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满3周岁)。

2. 覆盖一孩、二孩、三孩,不分城乡、民族、区域,同等享受补贴待遇。

3. 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不满3周岁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2022年1月1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婴幼儿均纳入补贴范围。

4. 3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同步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与发放规则

1. 国家基础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2. 折算规则: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幼儿,按剩余未享受补贴月数折算发放(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

3. 发放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首批发放于2025年第四季度启动。

4. 资金性质: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认定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三、申领条件与主体

1. 申领主体:以家庭为单位,确定1名申领人,优先为婴幼儿父母一方(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具有抚养权一方申领;父母监护缺失的,可由其他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申领。

2. 核心要求:申领人需对提交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四、申领材料

依托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精简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如下:

1. 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婴幼儿提供合法收养证明);

2. 婴幼儿及申领人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 收款账户信息(鼓励使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社会保障卡,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对公账户);

4.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抚养权证明(父母离异)、监护关系证明(非父母监护)等。

五、申领渠道与流程

(一)申领渠道

1. 线上渠道(推荐):全国统一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申领专区,或支付宝、微信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办理。

2. 线下渠道: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到登记所在地线下申请。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申领人填写婴幼儿及本人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系统支持信息暂存功能,可后续补充填报。

2. 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不符合的及时告知并解释。

3. 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同步将发放名单推送同级财政部门。

4. 发放:代理金融机构按名单将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儿童福利机构补贴发放至对公账户。

六、申请时限

1. 首次申请:202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需在出生当年或次年申请;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幼儿,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申请。

2. 续领要求:补贴享受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后续年度需每年提交续领申请,信息变更的需及时更新。

3. 逾期处理: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补贴资格。

七、进度查询与问题处理

1. 进度查询:通过申领渠道实时查询申请状态(待完善、未提交、审核中、待发放、已发放)。

2. 常见问题处理:

(1)待完善:信息填写有误或材料不全,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2)未提交:资料已保存但未提交,需及时完成提交操作;

(3) 重复退回:父母双方重复申请的,由有抚养权一方重新申领;

(4)卡号有误:核对账户类型(优先社保卡)及卡号,可拨打8884005咨询确认。

八、监督与咨询

1. 动态监管:地市级、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按比例抽查补贴对象信息,确保资金安全。

2. 咨询方式:拨打8884005政务服务热线

3. 异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